青岛上半年获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1.3亿元

较去年同期同口径增长34.4%
青岛日报 2025年07月19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军

  本报7月18日讯  记者自市财政局获悉,今年上半年,青岛获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达181.3亿元,较去年同期同口径增长34.4%。其中,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6.2亿元,其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超145亿元。

  36.2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主要用于支持“两新”和“两重”项目建设。转移支付资金其他使用领域资金还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域资金47.6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领域资金24.7亿元;农林水领域资金23.7亿元;城乡社区领域资金21.2亿元;卫生健康领域资金19.3亿元;教育领域资金10.4亿元;节能环保领域资金9.2亿元;交通运输领域资金6.9亿元等。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有效缓解了青岛财政收支压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青岛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科学统筹资金使用,重点投向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等民生领域,以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关键环节,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无偿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下一步,市财政将继续紧盯上级政策导向、资金投向和支持方向,超前谋划,积极争取对青岛高质量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