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本报6月4日讯 为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的精准化水平,近日,青岛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残联联合印发了《青岛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首次明确了认定对象和认定条件,并首次明确了刚性支出的范围。刚性支出包括生活支出、医疗支出、教育支出、残疾康复支出以及因灾、因意外费用支出和护理费用支出。
《实施细则》还明确了办理时限、认定的起始时间和有效期以及认定后的帮扶原则。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工作程序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规定执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存在公示有异议、人户分离或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难度较大等特殊情况的,审核确认期限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经审核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自作出审核确认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在认定有效期内,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社会救助或者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