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直击

坚定保障民营企业利益

崂山区法院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典型案例
青岛日报 2025年05月30日

  招标投标市场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益、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指导各地、各有关方面协同整治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严惩串通投标及其关联犯罪,严厉打击以非法手段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持续完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着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6起法院审结的串通投标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崂山法院办理的“被告人张某串通投标案”入选。

  本案是一起发生在民营企业自主开展的公开招标中“操控评委打分”的串通投标典型案例。2022年6月,青岛某公司通过招标系统发布招标需求,被告人张某作为该公司员工,负责主导资源方招标。为使投标人武某(另案处理)竞得该项目,张某指使其他评委给武某联系的围标公司打高分,并亲自“协调”有不同意见的评委。武某联系的围标公司最终中标,青岛某公司与该围标公司签订营销框架合同,合同约定项目报价金额400余万元。后该围标公司将项目转至武某实际控制的公司实施。

  崂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作为青岛某公司负责招标的工作人员,通过操控评委打分的方式影响公平竞争,其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遂以串通投标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宣判后,张某上诉,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民营企业招投标过程中,部分投标人盲目追求利益,通过关联公司围标、与招标单位人员串通等违法犯罪手段来谋求中标,损害民营企业利益。本案中,张某明知投标人使用关联公司围标,仍通过引导、干扰、代替评委打分的方式为围标公司谋取高分,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正常的招投标市场秩序,也损害了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充分考虑了招标人与投标人内外勾结等具体情节,认为损害招标单位民营企业利益,不宜适用缓刑,体现了坚定保障民营企业利益,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