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并提出“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等要求。
青岛市认真贯彻落实全会关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部署,尤其是在切实推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建设方面,持续构建“工而防伤、伤而尽保、保而早康”的系统化工伤保障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补充工伤保险与伤养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工伤保障制度, 不断叫响“预有防 工无伤”工伤预防品牌。截至2024年9月底,全市共有1648家企业、168658名职工参加补充工伤保险,379名工伤失能人员享受伤养服务。
为中小微企业量身定做补充工伤保险,有效解决其“赔不起”难题。近年来,青岛创新实施补充工伤保险,将市场化运营的商业保险作为有益补充引入工伤保险制度中,为中小微企业化解工伤待遇赔付难题。
此前,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待遇由基本工伤保险赔付约70%,企业仍需负担约30%的赔付金额,这常常成为压垮中小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参加补充工伤保险,企业只需为职工每人每月缴纳20元,原需企业承担费用中的80%即可由商业保险赔付。补充工伤保险推出后,全市中小微企业参保踊跃,占全部参保企业的90.35%,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抗风险能力,助力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截至9月底,补充工伤保险已为全市758起工伤案件赔付949.8万元。
为新就业群体量身定做职业伤害保险,有效解决其“保不上”难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的涌现,激发了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新动能,聚焦该群体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是提升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青岛市创新推广职业伤害保险,突破了传统的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的参保原则,为机械制造工、建筑安装工、保安保洁工等游离于传统工伤保险制度之外,存在巨大职业风险的从业人员及企业提供参保渠道。并且低保费、高保额,同等缴费标准下,保障水平均高于同类团体商业保险。其中,职业伤害医疗赔偿金年度保额高达20万元,切实降低数字经济时代企业面临的用工风险。截至9月底,全市已有9.80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业伤害保险,共赔付559起398.81万元。
为工伤失能者量身定做伤养服务,有效解决其“过不好”难题。青岛市现有工伤失能者1200余名,其中600余名需持续治疗,但住院难、家庭负担重、生活质量差等问题突出。切实提高这类特殊人员的生活质量,让他们能够更体面生活,是筑牢民生底线的关键,也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题中之义。青岛在全国首创基于补充工伤保险的伤养服务制度,形成工伤失能者、伤养机构、商保公司等“多方受益”的伤养服务共同体,为工伤失能者提供高质量伤养服务。根据工伤失能者个人及家庭情况,制定个性化伤养服务方案,将工伤治疗康复和养老照料护理结合起来,为其提供住院伤养服务或居家伤养服务。截至9月底,服务已覆盖全市379名工伤失能者。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贯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努力推进新型工伤保障制度走在全国前列。”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青岛将聚焦参保主体、参保区域、参保产业不均衡问题,面向职工基数大、确有参保需求的大中型企业开展精准推广,面向参保率较低的部分区市开展专项督导,面向服务业等低风险行业开展工伤预防意识提升活动,真正实现“预有防 工无伤”。
杨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