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佳旎
深化“红色物业”建设
●规范业主委员会履职,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工作领导机制,确保业主委员会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
●坚持应建尽建,加大业主委员会组建力度,推行符合条件的小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
●积极推进开放式老旧楼院依法划分物业管理区域,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引入专业物业服务。
●规范小区公共资源管理,依法依规对小区共有部分和共有资金开展集中登记造册,对非法侵占、长期闲置、低效利用以及经营合同不规范、共有资金使用不合规等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
小区是基层治理的最小单元,也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小区治理 深化社区“幸福家园”建设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就加强党组织对城市住宅小区治理工作的统筹领导进行明确规范,为系统提升、集成优化小区治理效能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意见》围绕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小区优社区强城区,进一步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着力构建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调运行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共治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小区治理平台,努力把小区建设成为党的领导有力、治理精准有序、服务暖心有感、邻里和睦有爱的“幸福家园”。
建强小区坚强战斗堡垒
延伸小区党组织链条。优化小区党组织设置,坚持支部建在小区里,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单独组建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小区党组织隶属于社区党委,主要负责小区内党的政策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凝聚群众、推进基层治理等工作。合理划分党小组,对党员人数较多的小区(网格)党支部,可根据党员分布情况,以楼栋(楼院)为单位合理划分党小组。规范党员中心户建设,坚持党员作用发挥在群众身边,按要求规范设置党员中心户,实现应设尽设、全面挂牌。
壮大小区党的工作力量。建强小区党组织书记队伍,选拔政治过得硬、群众信得过、服务有本事、治理有办法的党员担任小区党组织书记。在“两优一先”等评先树优中,注重表彰表扬实绩突出的小区党组织书记。激发小区党员队伍活力,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等信息化平台,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经常居住地信息,组织在职党员及时到居住地社区党委报到。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小区党组织管理。统筹小区各类工作力量,建立街道机关干部和社区“两委”成员包联小区制度,推行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定岗小区,推动社区民警等行业部门力量进小区。
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深化“红色物业”建设。规范业主委员会履职,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工作领导机制,确保业主委员会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应建尽建,加大业主委员会组建力度,推行符合条件的小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及时建立党组织,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小区党组织兼职委员,推动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党组织认领小区党建服务项目。积极推进开放式老旧楼院依法划分物业管理区域,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引入专业物业服务。规范小区公共资源管理,依法依规对小区共有部分和共有资金开展集中登记造册,对非法侵占、长期闲置、低效利用以及经营合同不规范、共有资金使用不合规等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
提升小区治理精细化水平
推进党组织领导的小区治理融合。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领导,指导制定完善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加强对小区重要治理事项的前置指导和把关,推动综合执法进小区,及时处理违法行为,探索完善商住混合小区多方协商共治机制。发挥小区党组织引领协调作用,牵头制定小区公约,因地制宜搭建小区议事协商平台,组织开展常态化民主议事,自主解决小区问题,推动实现源头治理。拓宽小区治理社会参与渠道,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以支部为单位与报到社区所属小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推动群团组织资源、项目向小区延伸,深化城乡基层党组织联建共建,加强城乡资源互促共享,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进“骑手友好社区”建设。
强化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基础支撑。加强小区治理阵地建设,推进党群服务中心迭代升级专项行动,加快构建街道、社区、小区上下联通、开放集约的党群服务阵地体系。制定小区党群服务站功能体系建设工作指引,合理设置小区党群服务站点。整合各方资源力量,突出“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为居民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提升小区治理信息化水平,结合智慧社区建设,提升小区智能管理水平,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对小区信息的动态感知能力。坚持以居民诉求驱动小区治理优化,用好“12345·青诉即办”诉求解决平台,推动市、区(市)、街道、社区快速响应、上下联动解决居民诉求。推广应用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高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质效。增强小区治理资金保障。探索建立财政投入、党费补助、社会筹集和小区公共收益相结合的小区党建和治理经费保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党组织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市、区(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专项小组作用,加强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工作统筹协调。以开展“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共建社区‘幸福家园’”行动为抓手,每年制定党建引领小区治理重点任务清单。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商住小区、集中安置小区、老旧小区等不同类型小区特点,开展分类治理,加快培育一批样板小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引导和激发群众参与小区治理热情, 推动小区治理人人参与、治理成果人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