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本报10月30日讯 30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青岛仲裁办提升海事海商仲裁服务能力、保障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有关工作情况。
当前,随着海洋经济蓬勃发展,涉海主体对争议解决多元化的需求日渐凸显,海事海商仲裁在服务经贸往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青岛仲裁办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优势,持续优化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国际海事法律服务功能。
围绕建强海事海商仲裁发展服务平台,成立青岛仲裁委员会海事海商仲裁院,在世界范围内选聘149名通晓国际仲裁规则,善于处理国际海事海商、经济贸易事务的行业领域专家,建成海事海商专业仲裁员库并持续更新。发挥海事海商仲裁院的平台作用,专业高效地处理海上货物运输、港口建设、船舶修造、船舶租赁等涉海纠纷。成立海事海商调解中心,推进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与青岛国际航运中心保障平台对接,实现物流交易数据的实时存证,加快建设“青岛智慧仲裁平台”。
围绕创新仲裁服务涉海企业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带队、专家参与、专员跟进”模式,与自然资源部北海局、市海洋发展局等单位和山东海洋经济团体联盟、青岛海洋经济团体联合会等行业协会深度合作,深耕海洋装备制造、航运、船舶管理等重点涉海领域,帮助涉海企业提升运用国际规则的能力、防范化解海事海商领域风险纠纷。
围绕提升海事海商仲裁专业化水平,发布实施与国际接轨的新版仲裁规则、国际商事调解规则、国际投资仲裁规则、易货贸易业务纠纷解决规范,完善内部研讨、专家论证、核阅管理、案件监督等机制,不断提升海事海商案件程序管理水平。关心关注涉海主体仲裁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仲裁在处理涉海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和保障作用,提高青岛仲裁首选率,涉海纠纷案件受理数量持续增长。今年前三季度,受理涉外案件数量同比增长80.95%,受理涉海因素案件74件;争议标的额4.44亿元,同比增长282.76%。
围绕构建海事司法与仲裁协作工作格局,与市中级法院签署《关于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与青岛海事法院签署《关于建立海事案件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从多元解纷、保全执行、监督保障、完善机制、资源共享等方面全方位加强对接合作、实现互联互通,搭建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促进海事诉讼与仲裁有机衔接,有力提升海事法律服务能力。
围绕优化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环境,积极参与青岛中央法务区建设,助力健全国际商事海事争端多元解决机制。积极服务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高质量发展,建立覆盖海关认证、涉港口、新注册等700余家企业的数据库。多次组织专业仲裁员面向涉海企业开展海事海商领域的专题培训指导,进一步提高涉海领域一站式仲裁法律服务水平。
围绕打造高素质涉海涉外人才队伍,提高仲裁员选聘标准,选聘、培养具有海事海商专业背景、国际经贸常识和外语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担任仲裁秘书;与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等高校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开展航运仲裁领域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专业交流、案例研讨、课题研究,为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法治人才保障。
青岛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齐菁表示,下一步,青岛仲裁办将充分发挥海事司法在处理涉海纠纷中的引领保障作用和仲裁在涉海纠纷化解中的专业高效优势,紧扣仲裁改革发展任务,以制度创新、协同联动、服务提升为着力点,持续推进海事海商仲裁制度规则创新,不断营造仲裁友好型海事司法环境,稳步提升青岛海事争议解决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打造国际海事争议解决优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