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高质效推进“检护知产”,城阳区司法局与城阳区检察院、琴岛公证处经过多次协商,决定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处罚保证金提存制度。日前,城阳区检察院召开座谈会推进该项创新工作,会签了《关于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处罚保证金提存工作办法》。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亚林,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志刚,区司法局局长皮海波、副局长王宪成,琴岛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董克海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皮海波表示,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处罚保证金提存制度建立后,将为同类案件的办理带来诸多益处,一是公证机构为保证金提存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专款专用,可有效增强法律的权威性;二是可以规范保证金提存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程序,使案件处理更加高效;三是建立有效的保证金提存机制,可以提高行政处罚执行力度,节约行政资源。
胡亚林表示,为积极顺应新时代工作需求,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案质效,保障认罪认罚从宽、行刑衔接制度顺利推进,有关方面会签工作办法,将实践中好的做法总结提炼成为工作制度。三方将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构建良性互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提升司法、执法工作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