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青岛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十七批)办理情况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十七批信访举报件共计64件,截至5月3日,已办结34件,阶段办结4件,正在办理26件,其中,属实63件,部分属实1件。
序 号 受理 编号 受理方式转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结目标是否 办结 问责情况1D3QD20240425001来电即墨区田横镇丰城社区东百里村村东侧山体,2010年左右被村书记朱某强挖空后将耕地土壤私自流转、采石私自使用。青岛市即墨区生态4月26日,即墨区政府组织田横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位置位于即墨区田横镇东百里村1.5公里处,2011年经即墨市政府同意,将该地作为修建拦海大坝和滨海公路连接线的取料场。朱某强于2002年-2021年3月担任西百里村村书记一职。
属实田横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将加强对该地的巡查和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查处。加强监管,整治到位。已办结2D3QD20240425002来电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上海东路以南扬州路东侧青岛万图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存在大气污染、废水、废渣处理问题。4月25日投诉人来电反映昨天青岛万图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委托经常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上风口进行检测,由于烟筒过高,外加昨天风力较大,烟筒周边并不会闻到异味,而检测仪器放在排烟筒下方,距离烟筒30-40米,检测数据不实。要求在烟筒内上方进行取样监测。之前检测臭气超标的设备经常会响,目前已被拆除。因长期闻臭味原因造成周边居民生病。青岛市莱西市大气 水 固废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0050、D3QD20240424007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莱西市政府组织望城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万图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水蓬路3号,法定代表人乔某蛟,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目前仅建有“保健食品及软骨素生产项目”。该公司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和碱液喷淋塔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废渣(蒸煮下脚料)定期清运,用作饲料加工。
2.调阅该公司2018年以来历次督察期间和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件期间生产记录,2021年5月13日至6月2日第二轮省督察期间,原有项目停产拆除,现有项目尚未建成投产;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按照莱西市应急管理局环境安全检查要求,于2021年9月2日至27日停产进行罐区整改,其余时间均正常生产。
3.2021年10月、2022年5月、2022年8月,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恶臭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检测时企业正常生产,厂界上风向、下风向均布设了检测点位,现场布点、采样、检测过程等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技术规范进行,检测结果厂界臭气浓度符合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2024年4月25日上午晴,南风风力3.1级,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位于青岛万图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南风向下风口的宏远长安奥园进行大气检测,恶臭污染物浓度符合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经核实,该公司未安装过臭气检测设备,不存在拆除问题。
5.应投诉人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现场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气筒及厂界外)硫化氢、氨、VOCs、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有组织排放检测的采样位置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3535-2019)设置;无组织排放检测的采样位置按照《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905-2017)布设;同时在位于青岛万图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下风向(西北方向)约1100米处的宏远长安奥园小区布设检测点位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恶臭污染物浓度符合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无证据表明恶臭气体导致周边居民生病。
属实莱西市政府责令望城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加强对企业的巡查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立行立改,充分沟通。已办结3D3QD20240425003来电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浦洼村东、公路北侧一片竹林附近的院内,生产塑料颗粒的厂房(院子东北角),老板袁某,污水直排厂房东北角臭水沟内,破坏周边树木;印刷厂(院子正北方向)油墨异味刺鼻,污水直排厂房东北角臭水沟内。青岛市即墨区水 大气4月26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北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院子”位于北安街道蒲洼村村东北侧,即兰路以南。现场核查时,院东北角自然沟内有少量污水,周边树木没有被破坏痕迹。
2.投诉人反映的“塑料颗粒厂房”为袁某正塑料颗粒加工厂,位于“院子”东侧,已于2024年3月20日将设备拆除搬离,企业未建成未投产,不产生生产废水。现场核查时,厂房内无生产设备。经了解,该“院子”粪便废水排入化粪池后抽运处理,少量生活灰水排入院东北角沟内。袁某正未破坏过周边树木,周边树木近几年不存在被破坏情况。
属实1.北安街道办事处要求该院房东立即对院子东北角自然沟内污水进行清理,已清理完毕。
2.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督促青岛华盛天成服饰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整治到位,加强监管。已办结4D3QD20240425004来电莱西市南墅镇埠前庄村东侧的周某进养牛场,晒牛粪,异味刺鼻。青岛市莱西市大气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X3QD20240411005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莱西市政府组织南墅镇政府、莱西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周某进养牛场实为青岛强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南墅镇埠前庄村西南150米。法定代表人周某进。现有奶牛养殖棚6座,项目共分三期建设,存栏量480头。合作社对粪污进行了干湿分离处理,干粪于干粪棚内发酵后运送至该合作社承包的230亩农田用于施肥,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发酵后通过罐车运输至该农田施肥。
2.现场核查时养殖场牛粪均存放在干粪棚内,场区及周边未发现有晒牛粪的情况,养殖场内有轻微异味。
属实莱西市政府责令南墅镇政府、莱西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强化对养殖行业监督检查,发现露天晒粪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立行立改,整治到位。已办结5D3QD20240425005来电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衡山学府南侧、西侧空地长期闲置、裸露,扬尘严重。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大气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衡山学府南侧空地”实为西海岸新区惠康医养中心项目用地,土地性质为医疗用地,占地面积约21亩,共分三期建设。其反映的“西侧空地”实为惠康医养项目的配套道路用地,全长约1300米。
属实1.由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项目方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项目用地范围内裸露土地覆盖草毡并播种草种。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上述区域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整治到位,立行立改。未办结6D3QD20240425006来电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大夼社区东侧、小夼社区西侧的原来采石场,原村董事长薛某元租用该场地堆放木材、卖沙子,倾倒化工原料、淤泥填埋。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固废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X3QD20240421003、D3QD20240424018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原来采石场”实为大夼经合社东侧的40亩采矿用地。其反映的薛某元现为大夼经合社董事会委员、青岛瑞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经核查,2017年8月,薛某元租赁大夼经合社的40亩采矿用地,后于9月1日将该租赁用地转租给青岛汇博元业建材有限公司,用于存放木材及该公司施工机械车辆等。现场检查时,在该处采矿用地内堆放有废弃的三合土搅拌设备,停放有两台摊铺车、一台挖掘机、一台铲车。现场未发现堆放木材、卖沙子现象。
属实由红石崖街道办事处负责,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加强监管,立行立改。已办结7D3QD20240425007来电平度市田庄镇习礼埠村东路口309省道东侧洗砂场,长期噪声扰民、废水直排,污染地下水,粉尘污染严重,厂房属于违法建设。青岛市平度市噪声 水 大气4月26日,平度市政府组织田庄镇政府、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洗砂场”实为青岛卓盛建材有限公司,从事废弃资源再利用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自2024年4月1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因市场原因未生产尚未开展环保自主验收。
2.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已按环评要求建设了循环水池,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厂区东侧存放的料堆已进行覆盖,厂区内已配备雾炮车。距离最近的村庄直线距离约890米,生产时存在噪声扰民隐患。
3.4月27日田庄镇政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地下水取样检测,预计5月6日前出具结果。
属实1.平度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违建厂房立案查处。
加强监管,及时查处。未办结8D3QD20240425008来电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五台山路1697号“生鲜直供”门店排放海鲜废水到路面,产生异味。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水 大气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生鲜直供”门店实为黄岛区王某璐生鲜商店,经营手续齐全,主要从事生鲜、海鲜、水果经营。
属实由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负责,责成商户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环境卫生管护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该区域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整治到位,立行立改。阶段 办结 9D3QD20240425009来电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长江中路299号湛园华府负一楼开设会所,产生油烟严重,且产生噪声严重影响居民生活;1号楼某住户用于商业直播夜间噪声扰民。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大气 噪声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长江中路299号湛园华府负一楼开设会所”实为私人茶室。现场检查时,在长江中路299号湛园华府负一楼未发现灶台、燃气灶、油烟净化等设备,不具备餐饮制作条件。
属实1.由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负责,进一步加强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加强监管,立行立改。未办结10D3QD20240425010来电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夏庄路、枣园路交接处银座和谐广场楼顶石棉网外露,石棉网碎屑全部飘到空气中。青岛市李沧区固废4月26日,李沧区政府组织李村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属实李村街道办事处要求银座和谐广场对楼顶防裂网于2024年5月5日前完成整修。立行立改,整治到位。未办结11D3QD20240425011来电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办事处淮河东路39号联拓化工偷排废水入海;弄虚作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没有进行现场取样而是以送样的形式。投诉人多次举报。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水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4009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联拓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西海岸新区淮河东路39号,主要从事精细化学品生产,已建成一座处理能力为22吨/天的污水处理设施,环保手续齐全。
2.经核查,青岛联拓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高盐管线排海。该污水处理设施为间歇运行,正常生产时每月运行一次,每次运行时间约10天,已于2022年9月30日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并完成联网。经调阅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和自主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废水均达标排放。
3.前期投诉人曾通过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热线三次反映该公司偷排废水入海问题,均按程序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经查阅企业自行检测平台,发现企业今年提供的自行检测报告(废水)确为送样检测,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重新进行自行检测。
属实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依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置;督促其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监管,立行立改。未办结12D3QD20240425012来电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东柞村北村的隆鑫饺子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到村的雨水沟里排不出去。青岛市即墨区水4月26日,即墨区政府组织环秀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属实1.环秀街道办事处要求该饭店立即实施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设置专用U型排水管道和沉淀池,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计划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和改造,未整改完毕前不得经营;雨水沟已清理完成。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未办结13D3QD20240425013来电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珠海路与威海路交界处大车上不盖防尘布、附近工地上没有任何降尘措施、导致尘土很大。青岛市莱西市大气4月26日,莱西市政府组织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莱西市交通运输局、水集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珠海路与威海路交界处为珠海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现场核查时,该工程正在建设中,主路段已于2024年4月25日完成沥青路面铺设,施工期间采取湿法作业;珠海路与团岛路交接部位有少量机械正在施工,已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完成路面铺设,路面较洁净,未发现有大车不密闭运输情况。珠海路两侧绿化带因需要管线施工,部分区域未绿化,核查期间未施工,开挖区域使用防尘网覆盖。
属实1.水集街道办事处已于2024年4月26日完成两处裸露的土堆抑尘。
2.莱西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大货车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查处力度,会同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渣土车治理联合执法,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已办结14D3QD20240425014来电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杜村工业园豪德博尔路大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侧厂房无环保手续生产木漆家具,使用的胶异味很大、不使用除尘设备。青岛市胶州市大气4月26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属实胶西街道办事处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加强监管,沟通到位。未办结15D3QD20240425015来电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九龙派出所西侧海尔三期建设路工地,挖掘机没有雾炮,裸土均未覆盖,扬尘严重,工地环境脏乱差。青岛市胶州市大气4月26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属实1.九龙街道办事处、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督促施工单位将裸土覆盖完全,同时加大对道路洒水和清扫频次,严格落实湿法作业要求,减轻扬尘产生。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已办结16D3QD20240425016来电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大王邑村月牙河水库西侧院里十几亩基本农田土被(月牙河水库西侧院承包人:张某文)挖走,表面被海泥覆盖。青岛市胶州市固废4月26日,胶州市政府组织九龙街道办事处、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属实1.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九龙街道办事处正在对张某文进行进一步调查,后续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未办结17D3QD20240425017来电胶州市铺集镇S217省道南侧胶州市福源织布厂东侧紧挨的某木器厂时不时有粉尘产生,胶桶随意丢弃,未按照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置。青岛市胶州市大气 固废4月26日,胶州市政府组织铺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属实铺集镇政府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监管,充分沟通。已办结18D3QD20240425018来电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2022年-2028年租赁青岛欣鑫荣达进出口公司恶意举报,利用省级生态环境督察名义对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施加敲诈勒索。青岛市城阳区其他4月26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区信访局、河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了解,自2023年8月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投产以来,与青岛欣鑫荣达进出口有限公司因经济问题产生了矛盾纠纷,已进入法律诉讼程序。2023年11月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向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青岛欣鑫荣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关系,2023年11月29日法院进行调解未达成一致,2024年2月1日、2月27日、4月18日、4月26日四次开庭审理。
属实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会同河套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协调解决青岛欣鑫荣达进出口有限公司和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的纠纷;加强对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的监管,监督其保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后续将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依法做好青岛鑫汇纤维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强监管已办结19D3QD20240425019来电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办事处锦绣城雅园二期北侧有地铁13号线噪声扰民。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噪声4月26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轨道交通指挥部、隐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锦绣城雅园二期”实为青岛润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双星轮胎老厂区开发项目F地块项目,距离地铁13号线约100米。其中,地铁13号线于2018年12月通车试运行,该小区于2021年11月竣工交付使用。
2.该项目于2019年8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规划方案中住宅距离地铁区间结构外轮廓线的最小水平距离约100米,位于轨道交通保护区外,规划建设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地铁车辆经过该区域时有车辆运行噪声。
属实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依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加强监管,充分沟通。未办结20D3QD20240425020来电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姜家村崮子河水库西岸,2021年7月姜某礼将周边7棵直径15公分以上的景观黑松树砍伐,将周边景石开采建房石料达100余立方米,将2013年政府立项修建的200余米挡污墙全部拆除,用拆除的石料违法建房86余平方米,距离水源仅6米,严重污染四个村民饮用水源。(事发至今多年多人投诉均没有任何回复和结果); 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马头涧西侧、竹溪山居属于崂山区自然保护核心区国家二级公益林地,2021年6月社区主任姜某礼一伙在没有任何手续、没有通知承包人姜某臻的情况下,毁损林地两处计1500余平方米,盗伐直径20公分以上林木100余棵、直径20公分以下树木1500余棵,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诉求查处实际毁林数量和面积,把毁林后现场用挖掘机掩埋树木的三个大坑进行清理,查清现场埋了多少棵树,多少立方,根据盗伐林木现场周边,按同等面积对比计算出滥伐树木的数量,参考2021年6月卫星图斑计算评估出毁林数量,请有关部门根据多方论证作出客观的实际毁林数量和面积并恢复原貌。可联系投诉人带路 姜先生 13275322327。4月25日投诉人来电反映在建采建房之前是一道挡污墙,要求对挡污墙进行恢复)青岛市崂山区生态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2018、X3QD20240423005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6日,崂山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崮子河水库”实为王哥庄街道姜家村水库,水库西岸现场有框架结构石块砌建平房一处,2024年4月24日,该房屋已拆除,该区域属于社区集体土地。投诉人反映的“挡污墙”实为姜家村水库临山侧原有的排水沟,非政府所立项修建项目,后因社区污水管网建设、道路拓宽被拆除,不宜重新建设。2021年8月5日,姜家村两委会议研究在姜家村水库西侧建设房屋一处,用于存放消防器材,使用原有排水沟拆除的石料在水库西岸建设石砌建筑一处,区综合执法部门发现后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工后未再建设使用。投诉人先后11次通过政务热线反映该问题,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均给予回复,回复内容为“责令社区停工并加强监管,督促社区补办相关手续”。因未能补办相关手续,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11月20日对姜某礼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现场核查时,该石砌建筑已拆除完毕,周边无污染源,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
2.投诉人反映毁林问题位于该社区马头涧南四姑洞附近,土地属于社区集体土地,位于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地类为乔木林地,属国家二级公益林。2021年6月,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姜家村村主任姜某礼未经审批,在该社区马头涧南四姑洞附近毁林修路,毁林区域原有村民上山小路,在修路过程中对部分区域向两边拓宽,宽处约5米、窄处不足1米,道路长度约300米,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区自然资源局对其立案调查。因案发现场已被破坏,树木已被砍伐搬离,经现场对毁坏林地的面积、毁坏林木等情况进行勘验,并结合遥感影像、调取无人机航拍的高清晰实时图像,认定姜某礼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在姜家村马头涧南四姑洞附近因修建道路毁坏林地面积1031.72 平方米,毁坏树木97株。根据姜某礼违法行为,2023年12月21日,区自然资源局向姜某礼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6.19032万元,2024年1月5日,姜某礼缴纳罚款。
属实1.区自然资源局、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共同向投诉人阐明毁林数量测算过程及结果。
2.针对姜某礼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王哥庄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工委已对其立案调查,将依法作出政务处分。
立行立改,充分沟通。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