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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 2024年05月01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 目标  是否 办结  问责情况

54 D3QD20240422054 来电 即墨区大信镇长家街村赵某成在村东北角的大池塘(青新高速以西)内以及长家街村东南方向的赵某成家附近两处地方倾倒几千方生活、建筑垃圾,污染水源。 青岛市即墨区 固废 4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大信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长家街村实为赵家街自然村,村东北角的大池塘为2005年青新高速公路施工取土后形成的水湾,占地约30亩。2009年赵某成租赁该区域种植果树。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赵某成将2010年村庄建设住宅小区开挖的基坑土15000立方米左右转运填平水湾种植小麦、梨树。投诉人反映的村庄东南位置为赵某成个人料场,附近无水源。

  属实 1.大信街道办事处要求村庄2024年4月30日前对东南侧基坑土和沙堆覆盖密目网,及时洒水抑尘。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未办结

55 D3QD20240422055 来电 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鑫水一路与青威路交叉口附近一院子内的石子厂(厂子东侧有一水库,该水库地块建设规划为绿地),老板隋某兴,违规办理环评手续。 青岛市即墨区 其他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1031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3日,即墨区政府安排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石子厂”实为青岛清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青岛鹤林置业有限公司的厂区内最北侧;该公司东临鑫水一路为空地,往东约50米为自然形成的水塘。隋某兴实为生产负责人。洗砂生产线一条,年产水洗砂5万吨,洗砂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经核查,该公司“水洗砂5万吨、水稳料5万吨”项目于2021年5月获得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批复,批复文号(青环即审[2021]93号),其中“水洗砂5万吨”项目已建成投产,并于2021年10月完成自主验收。“水稳料5万吨”项目尚未建设。

  属实 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加大对青岛清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日常污染防治措施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56 D3QD20240422056 来电 胶州市站前大道“半岛城邦小区”站,大车导致投诉人家中墙体破裂多次,噪声扰民严重。 青岛市胶州市 噪声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09001、D3QD20240409009、D3QD20240409017、D3QD20240409020、D3QD20240410002、D3QD20240411007、D3QD20240412006、D3QD20240414041、D3QD20240415047、D3QD20240417041、D3QD20240418051、D3QD20240419009、D3QD20240420016、D3QD20240421018、D3QD20240422008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1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胶州市公安局、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胶州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大沽河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站前大道建于2009年,南接尚德大道,北到胶州火车北站,为胶州东部唯一南北向货运通道,大货车流量较大。站前大道入口段至云泰路路段两侧的少海馨德苑、枫林小镇、中洲半岛城邦、中海九塘四个居民小区受大货车通行带来的噪声影响较明显。

2.针对站前大道噪声问题,胶州市公安局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已在站前大道设置禁止鸣笛标志牌32个、限速标志27个,在站前大道于家村村口、中达运输公司门口、站前大道与上海路路口南侧设置三处超速抓拍设施,在夜间时段采取调整信号灯配时等措施,压降过往车辆行驶速度,减少噪声产生。九龙街道办事处、大沽河管委在受噪声污染严重路段安装了高6米、长1930米的声屏障,市住建局前期对站前大道加强日常养护,共修补路面3.8万平方米,并根据路况实际制定分段整修计划,目前正在施工中。 

  属实 胶州市政府针对站前大道噪声污染问题已成立治理工作专班。

一是近期加快推进站前大道整修工作,2024年6月底前完成邓家庄至香港路段整修,2024年9月底前完成其余路段整修。

二是已制定站前大道调流路线初步方案,现由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进行细化,并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和社会稳定性分析评估,完成后立即组织实施。协调加快南外环与沈海高速交汇处施工进度,按施工计划2024年7月底完工通车,计划2024年8月初实现大货车调流,切实缓解道路噪声扰民和交通拥堵问题。

三是加快推进西外环(马铁路)跨胶济铁路桥、李王路北延工程建设,打通城区外围大货车通行路线。

  制定方案,充分沟通。 未办结

57 D3QD20240422057 来电 城阳区夏庄街道宸璟朗郡小区内部的生活污水和排泄物会直接排放在小区东侧的天秀路上,异味、噪声扰民严重,出现雨污混流现象,天秀路距离白沙河仅约300米,易影响白沙河的生态环境。小区西侧天秀路挡板区域内有大量垃圾堆积。 青岛市城阳区 噪声、

  该投诉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6036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3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夏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天一仁和宸璟朗郡小区位于天清路以东、夏塔路以北,4月17日现场巡查发现该小区11号楼东北侧、天秀路西侧道路向北延伸存在污水冒溢路面现象,主要是由于市政道路施工未完成,小区内部化粪池未接入市政污水主管道导致冒溢。

  属实 夏庄街道办事处已完成天秀路围挡区域内少量生活垃圾的清理;同时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58 D3QD20240422058 来电 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汉江路与同江路交叉口陡山,西海岸新区建筑工务中心对陡山山体进行了保护性整治治理后,泊湾经济合作社将村集体土地租给青岛宏聚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私自破坏山体,非法开挖山体,盗伐3600棵黑松,山体开挖时回填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破坏长192米、宽70米,合计面积13440平米,现场已恢复3000平方米,其他并未恢复,其中包含613.8平方米国家二级公益林地,宜林地1704平方米,其他林地274.7平方米。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举报过,被要求恢复,答复已经恢复完成,实际上并未恢复完成,2017年保护修复花费国有经费800多万元,造成严重国有资产流失。目前,现场在得知省环保督察组进驻青岛后现在正在进行面子工程恢复,存在造假行为。恢复过程中消防通道附近停有大量的集装箱车辆,企图将土地性质改变为仓储物流用地、停车场。陡山山体上有一栋违法建筑物,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无任何手续、年代久远无法查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编号为202202-6、20230411-3、20230703-2的三个投诉件详细记录了该事情的处理和调查过程。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生态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09002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3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区自然资源局、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建筑工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陡山”位于同江路以东、信泰物流项目以北,属于薛家岛街道泊湾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控规规划性质为农林用地,于2017年由区建筑工务中心负责实施山体修复工程,内容包括破面修整、生产道路、客土绿化,绿化植被等,总投资402.8万元,于2019年6月14日通过验收。

2.投诉人反映的“青岛宏聚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某,主要从事运输代理行业,薛家岛街道办事处泊湾社区经合社于2021年7月将投诉人反映区域委托青岛宏聚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管护,管护期20年。

3.投诉人反映的“陡山山体上有一栋违法建筑物”实为陡山山脚处的一处砖混房屋,面积约80平方米。该房屋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原为灵山卫海带厂所建职工宿舍,因房屋建成在《土地管理法》颁布之前,无法界定是否违法。目前由原海带厂职工使用。

4.2021年5月,薛家岛街道办事处泊湾社区修建防火通道,施工单位为青岛宏聚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7月底至10月,该公司超红线对山体已恢复区域进行了挖掘,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毁坏面积约8349平方米,其中国家二级公益林121平方米,宜林地1246平方米,毁坏黑松约300余株,未发现填埋建筑垃圾问题。2021年11月26日、2023年8月2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薛家岛中队分别以“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滥伐林木”为由对责任主体进行立案处罚。2022年3月,施工单位开始对毁坏区域进行修复,修复面积约3000平方米。2023年3月,重新启动防火通道修建计划,对场地进行平整,但因防火通道批准文件超期被责令停止施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未收到该投诉案件。2017年山体修复工程实际总投资402.8万元。薛家岛街道执法中队共处罚没款约18.61万元。2024年4月20日已完成覆土栽植黑松,但施工现场与山体恢复设计方案尚有差异,已责令该公司抓紧施工进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现场检查时,现场有挖掘机正在平整场地,计划5月30日前完成验收。

5.投诉人反映“私自破坏山体”区域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唐岛湾中心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都为农林用地。现场检查时,现场未发现集装箱车辆,用地性质也未发生改变。

  属实 1.由薛家岛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青岛宏聚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

  生态恢复,立行立改。 未办结

59 D3QD20240422059 来电 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金家湾村,从北侧往南走下了坡左手边的基本农田现已被个人出租为停车场并堆积建筑垃圾,再往南走200米左边的养猪厂、养鸡厂产生的粪便等直排入村周围的河道,再往南有一加工火腿肠等的食品厂,产生的污水直排地下,因知道省督察进驻处于停业状态。 青岛市即墨区 水、

  4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灵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基本农田”位于灵山街道办事处金家湾村村北,面积70.24亩。投诉人反映“停车场”位于该处地块西部,面积9.24亩,为一般农田,尚未种植农作物。2024年1月24日灵山街道办事处日常巡查发现此处疑似被当做停车场使用,当即组织村庄清除车辆。现场核查时,地面未硬化,无停放车辆,未发现建筑垃圾。

2.投诉人反映的“养猪场”位于灵山街道金家湾村东北,按照要求已建设化粪池;养鸡场位于灵山街道金家湾村东北,按照要求配建干粪棚。两处养殖场均为非规模化养殖场,周边无河道。现场核查时,养猪场已于2022年12月因猪疫情停止养殖。养鸡存栏蛋鸡4000只,配套干粪棚正常使用,未发现粪便外排现象。

  属实 1.灵山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将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加强监管,禁止停车,发现违规使用土地情况立即依法依规处置。

2.灵山街道办事处要求两户养殖户做好环境卫生保护工作,养殖粪便日产日清;要求青岛滏贸食品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生产废水不得随意外排。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60 D3QD20240422060 来电 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西柞村西侧、训虎山东北方向的山林地、有线电线杆以西、国建村以东,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江某国非法采挖石料,后用含汞的工业垃圾填平,该地近石棚水库上游,污染地下水。举报人建议在有线电线杆以西、国建村以东取样检测含汞的工业垃圾。 青岛市即墨区 固废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1027、D3QD20240417010投诉的问题基本一致。

4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环秀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地点位于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西柞村西侧青岛泰鼎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院内,该公司2014年工商注册,2021年开始经营。该企业所在地块土地性质为林地。2021年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工业用地。该公司北院墙距离环秀湖(石棚水库)最南端直线距离约1000米。

2.4月11日现场检查时,院内无采石设备,未发现采挖石块痕迹,未发现建筑垃圾及工业垃圾填埋痕迹,经查阅2020年以来卫星影像,该地块无采石痕迹。环秀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限期2024年4月27日前清理存放的废铁,后续不得在此经营。

3.4月20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该公司进行了下沉督察,在电线杆西侧随机开挖三处地点,未发现工业垃圾,已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土壤重金属检测。

4.4月23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清理露天堆放的废铁。

  属实 1.环秀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予以处置。

2.环秀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将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发现违规经营行为及时查处。

  整治到位,加强监管。 阶段 办结 

61 X3QD20240422001 来信 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大行二村鑫盛联东侧沈海高速西侧,大行二村原村书记王某磊、李某东在鑫盛联东侧沈海高速西侧的土地上恶意大量倾倒渣土建筑垃圾以及大量工程泥浆,高于地面2米多,严重污染破坏土地,导致15亩土地无法使用。 青岛市胶州市 固废、

  4月23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属实 1.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李某东于2024年5月31日前对沈海高速以西、胶高路以北、青岛鑫盛联食品有限公司以东地块堆放物进行清运,限期内拒不清理,将依法向胶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整改完毕,加强监管。 未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