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青岛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十四批)办理情况

青岛日报 2024年05月01日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十四批信访举报件共计61件,截至4月30日,已办结30件,阶段办结5件,正在办理26件,本批61件信访举报件全部属实。

序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 目标  是否 办结  问责情况

1 D3QD20240422001 来电 西海岸新区大场镇312省道大场镇至胜水村道路,大车产生的尘土很大。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大气 4月23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区交通运输局、区机场建设指挥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属实 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进一步加大对该路段的洒水抑尘频次,尽量减少扬尘污染问题。后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区机场建设指挥部负责及时对破损道路进行修复。 立行立改。 阶段 办结 

2 D3QD20240422002 来电 西海岸新区珠海街道办事处金地自在城小区以东、灵山湾路以北的小台后工业园内的露天工程车停车场和大土堆,扬尘严重;灵山湾路大车通过时灰尘很大;水泥铸件厂、森丽达包装厂,夜间排放废气,异味严重;孟家庄河流有垃圾、河水颜色很深。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大气、

  4月23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珠海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小台后工业园”位于灵山湾路北侧,面积约60亩,为村集体建设用地,日常用作临时停车场使用。现场检查时,在园区内停放有挖掘机、运输车等工程车辆共计28辆;西侧有一处土堆,约600立方米。

2.投诉人反映的“灵山湾路”为工业园南侧的一条硬化道路,为该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使用的生产用路。现场检查时,道路有破损、路面有积尘,车辆经过时会产生扬尘。

3.投诉人反映的水泥铸件厂已于2023年11月24日依法取缔;其反映的“森丽达包装厂”实为青岛森丽达包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包装印刷品生产,环保手续齐全。青岛森丽达包装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于吹塑、印刷。经查阅企业2023年以来自主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均达标。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厂区内无明显异味。经了解,该企业吹塑生产线24小时运行,因与最近小区直线距离约100米,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已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废气进行检测。

  属实 1.由珠海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小台后股份经济合作社进一步加大对露天临时停车场洒水抑尘频次,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土堆清理完毕;同时加强灵山湾路(海西路至海西一路)路段洒水抑尘和机械清扫频次,尽量减少扬尘污染问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负责,依据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置,同时督促青岛森丽达包装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3 D3QD20240422003 来电 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蒲洼村东北方向的排水抗涝的河道、村东北角蒲洼小学旁、村西北角的平塘,沿着平塘的河道被大量的工业垃圾、少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填满,污染地下水,夏天井水发臭;蒲洼村西南方向被前村书记挖土填埋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青岛市即墨区 固废、

  4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北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蒲洼村位于北安街道办事处西部,村庄占地3850亩,共有人口约1470人。“东北方向的排水抗涝的河道、村东北角蒲洼小学旁”实为即兰路旁的自然沟。现场沟内有建筑垃圾夹杂少量生活垃圾,系多年来周边群众旧房改建、生活中产生的垃圾,未发现工业垃圾。

2.投诉人反映的“村西北角平塘”为村庄历史遗留平塘,2013年北安街道办事处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大干100天”,出于安全考虑,对该平塘进行了整治,整个整治过程合规合法。现场该平塘已成为平地,经了解北安街道办事处及村委会相关人员,均没有出现填埋任何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的现象。

  属实 1.北安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社区、村庄清理蒲洼村东北角和西南角自然沟内的垃圾,预计2024年4月30日前清理完毕。

  整治到位,加强办结。 未办结

4 D3QD20240422004 来电 西海岸新区灵珠山街道办事处窝洛子村自2019年起开始破坏土地(位置为村办公室向东200米左右,双泊河路北侧,约几十亩)填埋垃圾。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固废  4月23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灵珠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属实 由灵珠山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卢某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场地内及填埋的建筑废弃物清理完毕,并责成其于2024年6月30日前种植绿化苗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未办结

5 D3QD20240422005 来电 胶州市阜安街道办事处市南小区物业清运垃圾不及时,造成满地油污,环境脏乱差;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凯旋城小区物业清运垃圾不及时。 青岛市胶州市 固废 4月23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胶州市阜安街道办事处市南小区委托建发瑞源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实施物业管理,每天早上6时和10时两批次对小区生活垃圾进行清运,9时50分现场核实发现垃圾清运正常,垃圾桶内有部分垃圾,垃圾集中点地面有油污,环境较差。

  属实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安排物业公司冲洗清理油污,下一步将加强对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监督检查,确保垃圾清运作业规范、及时清运。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6 D3QD20240422006 来电 即墨区大信镇街道办事处南翟家疃村青威路东西方向、华峰加油站东二三百米,2019年村支部书记王某娟为首,将生活垃圾堆放在的原南翟家疃村处,2022年还在拉运垃圾,现在有可能被土掩埋。 青岛市即墨区 固废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7065、D3QD20240417066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大信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南翟家疃村位于大信街道驻地东北约3300米、华峰加油站东约200米,东临洪江河、西邻北赵线、南邻青威路、北邻南翟家疃水库。投诉人反映的“王某娟”于2018年1月至今担任南翟家疃村党支部书记。

2.2019年5月,大信街道办事处实施南翟家疃村等五个村庄统一征迁改造工程,2020年10月完成安置区一期村民回迁,南翟家疃村现已整体搬迁至福海乐居小区。原址已交付即墨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使用。

  属实 1.大信街道办事处协商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立即清理村庄原址内的建筑垃圾,已于2024年4月24日完成清理。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已办结

7 D3QD20240422007 来电 胶州市洋河镇张家村以北青岛广源兴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违规经营。 青岛市胶州市 其他 4月23日,胶州市政府组织洋河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属实 胶州市洋河镇政府将配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加大对该公司的检查力度,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其合法经营。 群众满意,充分沟通。 未办结

8 D3QD20240422008 来电 投诉人对编号为QD20240409019、D3DQ20240410002(站前大道)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噪声问题反映了四年,胶州市政府均没有执行相关的整改办法,整改措施无效。 青岛市胶州市 噪声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09001、D3QD20240409009、D3QD20240409017、D3QD20240409020、D3QD20240410002、D3QD20240411007、D3QD20240412006、D3QD20240414041、D3QD20240415047、D3QD20240417041、D3QD20240418051、D3QD20240419009、D3QD20240420016、D3QD20240421018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3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胶州市公安局、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胶州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大沽河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站前大道建于2009年,南接尚德大道,北到胶州火车北站,为胶州东部唯一南北向货运通道,大货车流量较大。站前大道入口段至云泰路路段两侧的少海馨德苑、枫林小镇、中洲半岛城邦、中海九塘四个居民小区受大货车通行带来的噪声影响较明显。

  属实 胶州市政府针对站前大道噪声污染问题已成立治理工作专班。

一是近期加快推进站前大道整修工作,2024年6月底前完成邓家庄至香港路段整修,2024年9月底前完成其余路段整修。

二是已制定站前大道调流路线初步方案,现由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进行细化,并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和社会稳定性分析评估,完成后立即组织实施。协调加快南外环与沈海高速交汇处施工进度,按施工计划2024年7月底完工通车,计划2024年8月初实现大货车调流,切实缓解道路噪声扰民和交通拥堵问题。

三是加快推进西外环(马铁路)跨胶济铁路桥、李王路北延工程建设,打通城区外围大货车通行路线。

四是根据站前大道通行实际,及时对部分路口信号灯进行优化调整,适当延长绿灯放行时间,提升货车通行效率,降低道路交通噪声。

  制定方案,充分沟通。 未办结

9 D3QD20240422009 来电 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南京北路青岛盛久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但有的人称棉花朵朵),老板张某胜,手续不全、无环保处理设施、未建危废储存间。 青岛市莱西市 固废 4月23日,莱西市政府组织望城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盛久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北路277号,主要从事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生产,2023年10月投产,环保手续齐全。

  属实 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加强企业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已办结

10 D3QD20240422010 来电 市南区徐州路街道办事处徐州路71号旁施工导致灰尘、噪声很大。 青岛市市南区 噪声、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8032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3日,市南区政府组织金湖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建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徐州路71号危房翻建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为青岛胶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取得相关手续,目前已进入主体建设施工阶段,预计于2024年6月份完成。

  属实 金湖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该项目施工方落实建筑工地防尘降噪措施,及时更换破损密目网,同时调整易产生施工噪声工序的作业时间,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减少施工噪声扰民。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已办结

11 D3QD20240422011 来电 莱西市院里社区常家屯村西侧青岛庆聚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小河西村214省道路口,有两家无任何手续的洗砂厂,原料露天堆放,污水直排,污染地下水,大车压坏基本农田。 青岛市莱西市 大气、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16043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3日,莱西市政府组织日庄镇政府、院上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庆聚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莱西市日庄镇常家屯村西南方向约900米,四周为农田,主要从事机制砂生产加工,年产约50万吨机制砂,环保手续齐全,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现场核查时未生产,原料于厂区北侧露天堆放,压盖不实造成覆盖不完善,东北侧有一处水坑,坑内积水为雨水汇集形成,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痕迹。公司进出车辆经过一条宽约4.5米的水泥硬化道路进入S214省道,道路两侧农田无车辆碾压痕迹。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东侧约400米处水井开展地下水水质检测,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Ⅲ类标准。

  属实 莱西市政府责令院上镇政府、日庄镇政府会同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已办结

12 D3QD20240422012 来电 崂山区海大路牟家馨苑小区,几辆渣土车每日7时30分经过幼儿园,11时至13时,17时至次日早,在17号楼下停放,扬尘严重。 青岛市崂山区 大气 4月23日,崂山区政府组织中韩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崂山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属实 中韩街道办事处督促牟家社区于2024年4月23日与自卸货车车主进行充分沟通,要求车主做好车辆清洗保洁,进出时低速通行,减少对小区环境影响。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13 D3QD20240422013 来电 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北杨头村村北,青威路以北,有一家洗砂厂,负责人为孙某东,靠近湿地,原料来源不明,露天堆放20多米高,絮凝剂压泥,污染地下水,扬尘严重,噪声扰民。 青岛市即墨区 水、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D3QD20240421031投诉的内容基本一致。

4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洗砂厂”实为青岛聚鑫启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青岛鹤林置业有限公司的厂区内最南侧,公司东侧隔鑫水一路为空地,往东约50米处为一自然水塘。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水洗砂生产,年产水洗砂20万立方米,洗砂废水絮凝剂沉淀物经压滤机挤压成泥后外运利用,洗砂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原料为“青岛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的隧道挖掘料。

2.2020年11月该公司“年产水洗砂20万立方米”项目经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审批(青环即审[2020]285号), 2021年2月完成自主验收,审批结果已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按程序进行公示。

3.现场核查时,公司无订单未生产,现场原料堆、成品砂堆均已覆盖,配有洒水抑尘措施,洗砂污泥未及时清运。未发现污染地下水情况,此处不属于“湿地”。经了解,正常生产时,运输车辆存在噪声和扬尘。

  属实 1.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要求公司对洗砂污泥及时清理,2024年4月25日已清理完成。

2.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要求公司加强日常管理,落实抑尘措施,确保对物料堆进行全覆盖,及时清理路面积尘。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14 D3QD20240422014 来电 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萧家社区,高铁萧家段35号桥墩至75号桥墩,以修路名义填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存在安全隐患。 青岛市城阳区 固废 4月23日,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工务段组织红岛线路车间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地点位于青盐铁路肖家村特大桥区域,对应铁路里程17公里700米-19公里200米(35号墩至75号墩),全长2975米。青盐铁路于2018年12月开通,青岛工务段负责青盐铁路K0+000-K115+000线桥设备维护和应急处置。反映土路位于红岛街道萧家村社区以西铁路安全保护内。2024年4月8日青岛工务段红岛线路车间防洪检查发现该巡检道路部分区段积水,最深达到0.5米,且部分道路泥泞,致使抢修车辆、人员无法通行,严重影响高速铁路的日常巡检和应急处置。为确保高速铁路运行安全,青岛工务段决定采用建筑渣土进行垫高抢修处理,2024年4月中旬青岛工务段红岛线路车间组织对该区段铁路35号墩至75号墩的600米长土路应急垫高抢修,总共用建筑渣土大约600余立方米,无生活垃圾。道路初步整修完后,现场遗留部分建筑渣土未清理(约20立方米),个别处所路面不平顺,需后续整理。  属实 青岛工务段于2024年5月10日前对剩余的建筑渣土继续用于填筑整修道路,对不平顺处所及砖石外露处所铺设石面材料整平修缮,确保道路顺畅。                 

  限期整改,加强监管。 阶段 办结 

15 D3QD20240422015 来电 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11号地铁线鳌山卫站,路以西50米,青莱公路旁收废品站,泡沫满天飞,下雨污水乱流,污染土壤,脏乱臭。 青岛市即墨区 水  4月23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废品站”实为即墨区赵某硕废品物资回收站,位于地铁鳌山卫站西北侧,紧邻莱青路。该废品回收站于2022年4月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属实 1.鳌山卫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废品站立即停业整改,对场地内泡沫进行外运清理,对场地内其他废品进行分类规划放置并采取遮盖措施,要求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未办结

16 D3QD20240422016 来电 平度市明村镇马戈庄村,原生猪屠宰站对面,闫鑫路的老工业区内,两家铸造厂化铁水用的模具使用时产生大量有毒刺激性黑烟,污染严重。 青岛市平度市 大气 4月23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平度市明村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工业区内仅一家铸造厂,为平度市荣盛机械厂,法人于某生,主要从事汽车配件制造,2014年正式投产,环保手续齐全。

  属实 1.平度市明村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督促该企业对生产车间进行修补,规范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修复完善,加强监管。 已办结

17 D3QD20240422017 来电 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今正润达贸易公司,2008年至今,从事化工生产,强酸强碱露天经营,无采购资质,非工业用地,废气、废水乱排,刺激味严重。4月20日发生大火,目前味道严重。 青岛市城阳区 大气、

  4月23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今正润达贸易公司位于汇福路以东、抱虎山路以南,成立于2015年,法人史某凌,从事五金配件黑化生产,属于金属制品业。发黑工序使用酸液和碱液,废水排入厂区中和池经中和反应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产过程产生工艺废气由酸雾吸收塔等处理设施收集处理。现场无储存酸、碱现象,酸洗池内的酸液未有撒漏和乱排问题,未发现该公司废气、废水乱排现象,有轻微异味,未发现露天经营问题。

2.该企业无采购危险化学品资质,2016年5月、2021年1月,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该公司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投入金属表面处理加工生产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共罚款93万余元(青环城罚字〔2016〕43号、青环城罚字〔2021〕6号、青环城罚字〔2021〕7号)。因该公司未按期缴纳罚款,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已于2016年12月21日和2021年8月3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该企业地块为2002年史某凌和后庄社区签订3亩非耕地土地租赁协议用于工业产品经营使用,2008年史某凌及家人在该地块搭建约30平方米的厂房,用于加工塑料制品,营业规模较小。2015年注册成立青岛今正润达工贸有限公司。经核实,青岛今正润达工贸有限公司厂房共占地1.4亩,根据市政府批复的惜福镇街道片区控规,占用区域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工业用地。

  属实 1.惜福镇街道办事处责成青岛今正润达工贸有限公司做好灾后酸洗池内的酸液规范处置,防止出现酸液撒漏、外溢等问题。

  加强监管。 未办结

18 D3QD20240422018 来电 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姜家村,2021年6月,村主任姜某礼为建庙、修路破坏周边树木,20公分以上大黑松树100多颗,20公分以下树木1500多棵,挖坏山体1500多平方米。2023年11月24日国土资源部门对姜某礼进行行政处罚,但投诉人对调查事实不认可。

  青岛市崂山区 生态 4月23日,崂山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姜某礼建庙、修路破坏周边树木问题位于姜家村马头涧南四姑洞附近,土地属于社区集体林地,林地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国家二级公益林。

2.2021年6月,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姜家村村主任姜某礼未经审批,在该村马头涧南四姑洞附近毁林修路,区自然资源局已立案调查。经现场对毁坏林地的面积、毁坏林木等情况进行勘验,并结合遥感影像,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姜某礼毁坏林地案现场勘验报告》、《关于姜某礼毁坏林地案涉及林木资产价值评估结论书》,认定姜某礼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在姜家村社区马头涧南四姑洞附近因修建道路毁坏林地面积1031.72 平方米,毁坏树木97株,毁坏的林木木材蓄积量2.5795立方米,林木损失9606.06元。根据姜某礼违法行为,2023年12月21日,区自然资源局向姜某礼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6.19032万元,2024年1月5日,姜某礼缴纳罚款。

针对投诉人对调查事实不认可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多次答复当事人。因调查时林木及其伐桩灭失,致使无法按照常规方法计算林木蓄积量和林木株数。在勘测评估时,区自然资源局根据相关规定,通过调取2021年4月10日、7月10日两次在案发现场无人机航拍的高清晰实时图像进行分析研判,并结合违法现场现存树桩的分布状况等得出的毁林面积和毁坏林木数量。

  属实 1.区自然资源局、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做好毁林数量测算规定以及毁林数量调查过程解释说明工作。

2.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已于2024年4月23日对姜家村水库西岸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