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麒麟广告装潢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07年1月6日与青岛市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原青岛市四方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签订《四方区建设公交候车亭设施项目协议书》。因你单位违反《协议》第九条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现通知你单位:即日起解除《四方区建设公交候车亭设施项目协议书》,你单位不再享有合同项下的权利。同时,我局保留进一步追究你单位违约责任的权利。
青岛市市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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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于2007年1月6日与青岛市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原青岛市四方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签订《四方区建设公交候车亭设施项目协议书》。因你单位违反《协议》第九条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现通知你单位:即日起解除《四方区建设公交候车亭设施项目协议书》,你单位不再享有合同项下的权利。同时,我局保留进一步追究你单位违约责任的权利。
青岛市市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