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志华女士(3702851979******21):
鉴于您与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签订了停薪留职协议书,根据公司对停薪留职员工的处理意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向您送达返岗通知书,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返岗签到。且您已多年未到公司工作,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望您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并办理工作交接,逾期未办理将按相关法规处理。
特此公告
青岛金莱热电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姜志华女士(3702851979******21):
鉴于您与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签订了停薪留职协议书,根据公司对停薪留职员工的处理意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向您送达返岗通知书,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返岗签到。且您已多年未到公司工作,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望您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并办理工作交接,逾期未办理将按相关法规处理。
特此公告
青岛金莱热电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