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北区人民政府联合市公安局等六部门于2023年11月25日在市北涉海区域码头及船舶集中停靠点发布了《关于限期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公告》。为加强市北区海域综合管理,防范打击“三无”船舶(“三无”船舶认定标准详见2023年11月25日清理公告)违法、违规活动,计划近期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市北涉海区域小港码头、中港码头及欢乐滨海城周边等重点海域。
二、整治安排
1.信息查验:自2024年3月15日至3月25日,船舶所有人持船名船号、船舶证书和船籍港等材料到市北涉海区域“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小港湾现场办公室进行登记(地址:小港名城6期沿海警备房屋;联系人:刘长海17607562356、崔晓娜15610029410)。
2.联合整治:自2024年3月26日至4月5日,相关执法部门组成联合认定小组对船舶进行资料审核、船舶勘验和数据比对,出具联合认定意见。对认定的“三无”船舶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罚款、没收拆解等行政措施;对其他未经登记且存在违法、违规停泊、运营、作业的船舶,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三、其他
联合集中整治行动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
青岛国际邮轮港区服务管理局
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局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青岛市体育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