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青岛日报 2024年02月07日

  崔付川、陈东泽先生:

  我方于2024年2月3日与徐爱芳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我司持有的基于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2022)鲁0212民初3045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 转让给徐爱芳,徐爱芳已于2024年2月3日成为上述债权的债权人。请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及时向新的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

  通知人:青岛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