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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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 2024年01月31日

  ●遗失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08年4月22日核发予青岛市四方区小南子服装店的370205600123149号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河南旭上弘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全套阳明海运提单,提单号: 1056071843,船名/航次:HMM HELSINKI 0012W,箱号/封号: YMMU6729949/YMAP931461,开船日期:2023年11月30日,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市市南区特有才职业培训学校的人社民37020231600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栩升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给张清林的两份收据,收据号:0036353,金额:50000元;收据号:0036354,金额:50000元,声明作废。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370283054683)一枚,声明作废。

  平度市火兴典百货商行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3702830596947)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山外村食品有限公司

  公告

  山东慧行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7月18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城人社监罚决字[2023]第008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青城人社催字[2024]第009号《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22号2楼201室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此催告书有异议,可自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你单位放弃权利。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牛兆平、王璐  电话:58659729、58659730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

  声明

  遗失我单位法人章一枚(法人:唐峰),声明作废。

  青岛博旺顺商贸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法人章一枚(法人:杨元清),声明作废。

  胶州市杨元清机械加工厂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胶州市瑞玥钢结构加工厂

  声明

  遗失我单位财务专用章一枚,声明作废。

  胶州市瑞玥钢结构加工厂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一枚,编号:3702820471493,声明作废。

  青岛润众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法人章(王彬3702050002191)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普恩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