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青财综[2008]5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即墨区辖区范围内凡是2017年4月1日之前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已全部竣工验收,符合清算条件且还未办理清算手续的建设工程项目,自通告之日起,请尽快前往即墨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清算手续。截止日期延期至2024年4月10日,逾期未办理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86530321 办理地址:即墨区店子山一路7号209室
特此通告
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青财综[2008]5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即墨区辖区范围内凡是2017年4月1日之前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已全部竣工验收,符合清算条件且还未办理清算手续的建设工程项目,自通告之日起,请尽快前往即墨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清算手续。截止日期延期至2024年4月10日,逾期未办理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86530321 办理地址:即墨区店子山一路7号209室
特此通告
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