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本报1月2日讯 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设施建设、服务供给、人才队伍、综合监管、组织保障六个方面制定27条具体举措,推进青岛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此举旨在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成具有青岛特色,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针对一般老年群体、经济困难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等制定37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均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牵头单位,确保标准可落地、可执行、可见效。《意见》还明确要落实老年人优待制度,按规定落实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费进入公共文化设施、按照时段免费或半价使用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共体育设施,落实就医便利服务、法律诉讼服务等优待制度,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制度。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是开展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托和必备条件。《意见》从加强用地保障和设施配建、加强设施适老化改造、加强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4个方面明确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其中提出,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到2035年,全市人均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不低于0.25平方米。新建城镇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城镇居住区未配建或者已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置。
此外,《意见》还提出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等具体措施,推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