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对青岛市地铁15号线工程地面附属设施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青岛市地铁15号线工程地面附属设施
3.建设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
4.公示阶段:批前公示
二、公示方式:青岛地铁官网http://www.qd-metro.com、项目现场(城阳区靖城路与兴阳路交叉口南侧)、青岛城市展览馆公示区(东海东路78号)。
三、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
现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日
四、反馈方式:电子邮箱、项目现场公示意见箱、青岛城市展览馆公示厅意见箱。
咨询电话:55770000 83893229
邮箱:dtxlg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