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好案件“出口关”,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青岛市检察院明确在案件审结前开展“上前一步”评查的工作要求。即墨区检察院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通过强化简单案件事前查、普通案件重点查、重大案件全面查,推动“上前一步”案件质量评查落地,实现案件办理流程监管由“纠错式”向“预警式”转变,助推案件质量溯源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我们与公安机关建立刑事案件诉前审查机制,依托‘一站式’诉讼案件管理中心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拟移送审查起诉的简单案件提前筛查过滤,避免带‘病’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即墨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黄昱程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开展诉前审查案件430多件。为进一步规范证据标准,该院与公安、法院会签机制文件,细化适用速裁程序的11个罪名案件证据标准清单,同时严格证据审查,将案件证据问题解决在移送前。
为实现对普通刑事案件的专业化评查,该院实行“四级办案”模式,结合案件罪名、事实证据、信访舆情等情况,从简到繁将案件分为四级,同级别案件检察官对应相应案件评查,通过案件分级、繁简分流,做到评查人与评查案相适应。“我院成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五个条线的评查组,案件管理部门的检察官参与其中,形成‘评查组+’的合查模式。”即墨区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主任李卫东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