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青岛实行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

最快5分钟完成信息采集,8分钟出事故认定书
青岛日报 2023年09月22日

  ■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最快8分钟就可以拿到事故认定书。   梁 超 摄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本报9月21日讯  发生交通事故后,按照以往的处理程序,因等待交警现场处理而占用道路,很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自今年10月1日起,青岛交警将正式实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远程“视频快处”模式,使双方当事人能够更加便捷地解决纠纷,不再需要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交警同志,在山东路、东海西路路口附近发生了追尾事故。”“好的,您先打开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车辆后方摆放好三角警示牌,然后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事故视频快处’或者从‘青岛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按照坐席警员指导,事故当事人熟练操作起来。大约十分钟左右,一起轻微交通事故便处理完毕。这一幕便是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远程“视频快处”的模拟现场。

  “视频快处”又称为“视频事故快处”,是“交管12123”事故处理业务单元中的新增模块,同时也接入到“青岛交警”微信公众号中。发生事故后,当事人“视频报警”,与交警进行视频“线上见面”,配合现场取证;后台坐席警员实时指导固定证据、采集信息,系统自动核验人、车、保险信息,民警核对交通事故事实后,完成责任认定,当事人会收到短信并推送电子责任认定书。“视频快处”可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全流程,实现快处快撤,处理过程中无需提交上传证明材料,最快5分钟完成信息采集,8分钟拿到事故认定书,实现定损、理赔一键流转衔接,这解决了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多、手续繁、时间长”等问题,实现了事故处理“掌上”办结、事故纠纷“指尖”化解。

  “今年6月1日起,公安部推出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新措施,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便是其中一项便民新举措。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10月1日起,青岛将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即墨区实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远程‘视频快处’,并逐步在全市其他区市推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副处长王东介绍,需要注意的是,“视频快处”模式在每天7时-19时使用,其余时间段仍使用原处理方式。

  青岛交警提醒,使用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远程“视频快处”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即3车以下的“人无伤、车能动”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存在无证、酒驾、逃逸等违法行为,车辆有交强险且状态正常;当事人手机开启“交管12123”App使用摄像头及麦克风的权限,支持视频对话。

  “当事人在使用‘视频快处’前,要先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在事故车后50米至10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做好现场安全警示,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完成‘视频快处’后,立刻撤离现场,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交警支队市南大队秘书科副科长王健介绍。

  “视频快处”模式的应用,拓展了事故处理渠道,不仅可节省当事人时间,提高交警执法效率,还能第一时间畅通城市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