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李沧区黑龙江中路以西、甘泉路两侧改造项目LC0201-41地块(大云谷商业商务项目)规划变更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青岛海璟恒创置业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李沧区黑龙江中路以西、甘泉路两侧改造项目LC0201-41地块(大云谷商业商务项目)
3.建设地点:李沧区甘泉路以西、规划三十五号线以南
4.公示阶段:规划变更批前公示
二、公示方式: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青岛城市展览馆公示区(东海东路78号)。
三、公示时间: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7日
其中项目现场: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7日
四、反馈方式: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青岛城市展览馆公示区及项目现场意见箱。
咨询电话:8762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