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将长期在青岛市殡仪馆冷冻保存的宫颖超遗体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宫颖超,男,1948年1月出生,生前居住(户籍)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同兴路620号3号楼502户,身份证号:370204194801082738;2021年3月11日,因“酒精中毒,急性呼吸衰竭”在家中去世。目前,宫颖超遗体一直存放在青岛市殡仪馆。
请丧属见报后30日内到青岛市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手续;逾期不来处理的,由殡仪馆对遗体进行火化处理。逝者火化后骨灰保留1年,1年内仍无人认领的,我馆将对骨灰进行生态安葬。
特此通告
青岛市殡仪馆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178号
咨询电话:0532-84961529
青岛市殡仪馆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