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黄飞
近年来,国家拓宽了中医药从业人员的准入渠道,为真正具备中医药技术专长的人员提供了“转正”渠道,但是少部分“转正”后的中医(专长)医师却有意无意地偷偷“越界”,医疗活动超出技术方法和治疗病症的限制,可能耽误患者治疗,危及患者健康。记者从青岛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获悉,该局近日依法办结全省中医(专长)医师超执业范围行医“第一案”。
青岛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在对一家诊所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诊所中医(专长)医师徐某某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为内服中药,具体治疗病症范围为头痛病,但徐某某却开出了“腰腿疼”和“外用”的中药处方笺,超出注册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遂对其立案处理。依据有关规定,徐某某被处以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已顺利办结。
执法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通过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获得行医资格。但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有严格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治疗病症范围”限制,医师只能在相应范围内从事医疗活动,而且,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也非“全国通用”。
中医(专长)医师及所在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需要卫生监督执法及时跟进,加强事后监管,坚持普法与执法双管齐下,为中医(专长)医师立好规矩、划定红线,让其依法依规施展专长。今年以来,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对已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并开展执业活动的20名中医(专长)医师及所在机构实施“一对一”全面监督检查。截至目前,该局已经完成监督检查15人次,发现问题13个,针对其中超执业范围行医、病历书写不合格、消毒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立案6起,罚款5.1万元,暂停执业活动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