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污染土壤转运管理体系

青岛日报 2023年08月11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本报8月10日讯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青岛市建设用地污染土壤转运管理办法(试行)》,对污染土壤转运的运行和管理提出全面系统的要求,明确了污染土壤移出人、污染土壤承运人等各相关方的主体责任,确保污染土壤安全转运。《办法》的出台,意味着青岛成为全国首个探索建立污染土壤转运管理体系的城市,这也是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的新成果。

  污染土壤转运过程中管理和监管不到位,容易产生环境污染风险。《办法》中明确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修复施工单位、承运单位和异地处置、修复单位在污染土壤转运中的责任和义务,对污染土壤实行全链条管理。转运污染土壤实行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度,建立污染土壤转运出场台账和进场台账,对运输过程进行全过程定位管理,强化监督检查,防止污染土壤非法转运、倾倒、处置。

  污染土壤转运实施“双报告”制度。转运前,移出人要将污染土壤转运计划提前报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转运结束后,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向地块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污染土壤转运情况,确保污染土壤转运监督管理有始有终。

  根据《办法》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将在青岛土壤环境综合管理平台中研究开发土壤转运模块,覆盖土壤转运计划制订、转运出场、运输过程、到达目的地以及后续储存处置等多个环节,包含土壤转运概况、转运计划管理、电子转运联单等多个子模块,并能跟踪转运车辆实时情况,为生态环境部门提供各类数据的收集和管理功能,实现污染土壤移出、承运、接收的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做到污染土壤转运全过程数据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