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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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 2023年06月27日

  ●遗失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05年5月24日核发予董香俊(青岛兴隆农贸市场)的3702053015440号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07年7月4日核发予董香俊(青岛市四方区兴隆路市场)的 370205600054067号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黄岛区九焖提督黄焖鸡米饭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702110626185,声明作废。

  ●遗失由青岛市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20年9月16日核发予城阳区港城港美食苑的许可证编号为:JY23702140211228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声明作废。

  ●遗失周维林的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证书号码:370224196507307389,签发日期:2021年8月28日,声明作废。

  ●遗失陈建国的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证书号码:372929198811011491,签发日期:2021年5月14日,声明作废。

  ●遗失福州盈通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的91370202MA93TXAH79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金恒源建材有限公司的发票代码037022000117号,发票号码00300007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二联和第三联,声明作废。

  声明

  遗失我单位财务章一枚,编号:3702110711301,声明作废。

  青岛津盛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一枚,编号:3702110828523,声明作废。

  青岛欣德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财务章一枚,编号:3702110828524,声明作废。

  青岛欣德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法人章(王垚)一枚,编号:3702110828526,声明作废。

  青岛欣德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发票章一枚,编号:3702110828525,声明作废。

  青岛欣德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法人章(郝丽丽)一枚,编号:3702110808440,声明作废。

  青岛品香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财务专用章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岩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富盈祥木业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法人章(李云广3702020600552)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十七咖啡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法人章(3702840303629)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天维三信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法人章(3702820595601)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觉鸿贸易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财务专用章(3702820595602)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觉鸿贸易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法人章(3702820595604)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觉鸿贸易有限公司

  公告

  蓝月星际(青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存在拖欠工资且未按要求提报书面材料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法作出青黄人社监罚告字[2023]第573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给予你单位:壹万贰仟元处罚。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联系人:王普进、李岩,联系电话:0532-58953757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公告

  青岛立鼎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存在未按要求提报书面材料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法作出青黄人社监罚告字[2023]第515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给予你单位:12000元行政处罚。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联系人:王普进、丁康,联系电话:58953757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公告

  青岛安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存在不按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进行整改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法作出青黄人社监罚决字[2023]第355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青黄人社监理决字[2023]第020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决定给予你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的处罚和支付张华军等10名农民工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工资共计531280元;按照拖欠工资金额50%的标准,向张华军等10名农民工加付赔偿金265640元的行政处理。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履行本决定;逾期不履行决定又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联系人:王普进、丁康,联系电话:58953757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公告

  上海南盛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涉嫌拖欠工资未报资料,我局依法作出青黄人社监询字【2023】第00097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你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调查询问。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联系人:樊健、安磊,联系电话:0532-58953785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公告

  青岛志昌建筑劳务作业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涉嫌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在规定之日内到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调查询问,我局依法作出青黄人社监令字【2023】第06124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责令改正决定,可在收到本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履行本决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联系人:张燕铭、杜坤升,联系电话:58953787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公告

  青岛大海跃建设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存在未按我局要求进行整改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3年4月22日向你单位依法送达了青黄人社监罚决字[2023]第09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我局依法作出青黄人社监罚催字[2023]第233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联系人:王普进、张燕铭,联系电话:58953787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公告

  潍坊鹏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存在未按我局要求进行整改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3年3月16日向你单位依法送达了青黄人社监罚决字[2023]第034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我局依法作出青黄人社监罚催字[2023]第245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联系人:王普进、张燕铭,联系电话:58953787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公告

  青岛亿联优睿置业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存在未按我局要求整改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3年4月1日向你单位依法送达了青黄人社监罚决字[2022]第65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我局依法作出青黄人社监罚催字[2023]第230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联系人:王普进、杜坤升,联系电话:58953790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涉嫌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在规定之日内到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调查询问,我局依法作出青黄人社监令字【2023】第06128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责令改正决定,可在收到本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履行本决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188号,联系人:张燕铭、杜坤升,联系电话:58953787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