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永鑫索具有限 公司遗失 VANGUARD LOGISTICS SERVICES (HONG KONG) LIMITED正本航运提单一式三份,船名/航次:EVER ELITE/0217W,集装箱号:TEMU9285234, 提单号码:QDGSSZ3299102V,签发日期:23/05/18,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蒙赛王假日商务有限公司的Q公特01字第00368号特种行业许可证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市城阳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11月12日核发予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西郭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370214mf94042844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杨先照所有鲁城渔养65003编号为:(鲁城)船登(权)(2013)YZ-000138号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声明作废。
●遗失崔宪琼编号为37022119720726X449海洋渔业机驾长职务证书(2021.03.08发证),声明作废。
●遗失由青岛市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23年4月24日核发予城阳区爱心花饽饽馒头店的许可证编号:JY23702140355672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由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10月23日核发予负责人为江秀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702143021893号,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伟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鲁BDF62挂于2020年6月4日办理的道路运输证,证号370281812172,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市总工会2018年1月8日核发予平度市人民医院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370200MC2545809W,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04年8月24日核发予青岛市黄岛区中医院综合服务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11MA93TCNR4J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993年12月30日核发予青岛市黄岛区中医院综合服务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11MA93Y1784B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黄岛区双福双缘麻辣烫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702110215887,声明作废。
●遗失黄岛区福家来面食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702110215862,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中超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营运证,车牌号:鲁UN6703,营运证号:370211825004,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宇德畜牧有限公司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523001862701,声明作废。
●遗失青岛市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5月20日核发予市北区三德春饭店,经营场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台东街道办事处沈阳路71号6栋网点的JY23702030378327号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声明作废。
公告
城阳区鑫臻源饺子酒楼(经营者:孙山林):
因你单位存在未按我局要求进行整改的违法行为,现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十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15000元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青城人社监听告字[2023]第00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22号2楼201室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如果要求听证,可以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要求。
特此公告
联系人:牛兆平、王璐 电话:58659729、58659730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1日
声明
遗失我单位财务专用章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四升平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3702830576545)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顺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金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3702050404053)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硕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公章(3702030375722)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万禾鲜生超市有限公司
声明
遗失我单位法人章(郭力 3702030529210)一枚,声明作废。
青岛阿洛哈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公告
青岛森奥星光国际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5月11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北人社监罚字﹝2023﹞第4号),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青北人社催字﹝2023﹞7号),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青岛市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