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区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东方星园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进行批前公示,以保证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东方影都融创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东方星园项目
建设地点:滨海大道以北、柏果树河以东
设计单位:青岛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示阶段:规划及建筑方案
规划内容:项目占地17696.48㎡。规划建设2栋高层办公及1栋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39271.58㎡,其中地上计容面积26370.93㎡,地下建筑面积12900.65㎡。容积率1.49,绿地率35%,建筑密度15%。机动车停车位317个,其中地上停车位26个,地下停车位291个。
二、公示及反馈方式:
长江东路443号福瀛大厦大堂、项目现场出入口处及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查询流程: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政务公开—自然资源局—重点工作—规划批前公示)。
长江东路福瀛大厦大堂意见箱,请将意见和建议附上证明相关利害人身份证复印件放入意见箱。
三、咨询电话: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86995762,建设单位0532-67718777
四、公示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