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即墨青特城二期业主:
您好!青岛市即墨青特城项目二期房屋(1#、2#、3#、5#、6#、9#、10#、11#、12#、13#住宅)已达到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我司将从2023年3月30日起进行交付。届时,请您带齐下列所有材料及费用,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到即墨青特城项目东门的活动地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详情请致电:4000-377-999
您须携带的资料明细表
♦入住通知书原件;
♦房屋销售合同原件;
♦全部的房款发票(收据)原件;
♦业主身份证原件(销售合同上所有买受人的身份证原件,未成年者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原件);
♦委托他人办理交付的还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业主本人及常住家人、亲属等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户口本原件;
♦银行卡。
特别提示:
♦1、请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通知时间前来办理入住手续。
♦2、如果您因公事繁忙,不能亲自前来,您可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除应带齐相关的资料外,还应带上您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私章,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前述资料均为原件)。
♦3、单位购房的,则需由单位委托经办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前述资料均为原件)。
♦4、请您在通知时间内前来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则根据购房合同约定,自通知交付期限届满之第二日起视为房屋正式交付,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从视为交付之日起开始计取,房屋的风险责任均自该日起转移给购房人。
青岛青特隆泉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