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一线
莱西检察机关重拳出击——

打击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业乱象

青岛日报 2023年03月18日

  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消费者个人信息不时被不法分子收集倒卖,严重威胁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莱西市检察院日前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1年1月某天,莱西市的左先生到手机营业厅想要携号转网,却被告知其名下实名制手机卡已满5张,无法办理该业务,需先对名下手机号进行注销。明明自己的手机号是唯一使用号码且已使用十年之久,另外4张手机卡是何时、何人办理的呢?

  左先生回想起,2020年秋天,某通信公司来家门口搞活动,当时工作人员说,由于公司有任务,用户用身份证、手机操作一下,关注公众号就可以领洗衣液、消毒液。左先生当即在手机营业厅查询,发现4张手机卡办理时间果然与当时领取礼品的时间完全吻合。左先生随即在营业厅将手机号码注销。

  不久,左先生接到公安机关来电,要求其作为证人接受询问。原来,莱西市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通信代理商李某某、王某某通过上述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实名制手机卡,并将上述手机卡非法出售、出租给他人使用,分别谋取非法利益34590元、9680元人民币,情节严重。在发现该犯罪事实后,莱西市检察院于2021年2月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监督,并通知公安机关及时侦查、固定证据。

  2021年12月1日,莱西市检察院对涉案人员李某某提起公诉,经莱西法院判决,李某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涉案人员王某某于2023年2月15日由莱西市公安局移送莱西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促进行业规范经营,守护公民隐私权等合法权益,降低网络、电信犯罪率,有效预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莱西市检察院依法向某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莱西市分公司发送检察建议,促使相关单位明晰自身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同时,莱西市检察院发现,该案涉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虽然已经对李某某、王某某进行刑事追责,但不特定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仍然处于潜在风险中,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状态仍未彻底消除,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经过依法公告,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莱西市检察院于2022年4月24日依法就李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某支付赔偿金人民币34590元,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在青岛市级主流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