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在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段连才
青岛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争第一、创一流、走在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在服务保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中取得新进步。1至11月,在省检察院87项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中,我市有61项排名全省第一,总分暂列全省第一。

  一、胸怀全局、能动履职,在为大局服务中贡献检察力量

  助力实体经济振兴发展。紧跟市委部署,制定《关于服务保障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的意见》和《年度实施方案》。实行顶格推动,创新“产业链长+链主+检察长”制度,两级院领导联系走访企业236家,发送检察服务手册和法律风险提示,帮助解决司法需求651个。启动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一律作特殊标识,一律评估经济影响,一律优先办理。开展服务保障上合示范区、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以及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土地利用、人才集聚、产业融资、安全生产等八个专项行动,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02人;督促盘活闲置土地1089亩;追缴骗取高新企业补贴1500万元;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0人,挽回损失6780万元。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保护企业家权益等措施。严惩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247人。依法不捕不诉148人,宽缓处理85人;对涉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依法促成和解34件。全面推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两级院会同工商联等157家单位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已办理合规案件40件,挽回损失3626万元,稳定就业3700人。

  助力发展安全。护航金融安全,办理洗钱、金融诈骗等犯罪399人。护航生产安全,对燃气、地铁、飞线充电等领域问题,深入458家企业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制发检察建议89件,督促整治安全隐患1425处。护航环境资源安全,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4人,办理环保公益诉讼193件,追缴生态修复费用4000万元,修复耕地、湿地等200余亩。

  二、用心用情、止于至善,在为人民司法中体现检察担当

  打防并举守护人民安宁。1至11月,共批捕刑事犯罪2422人、起诉9055人。深入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开展法治宣讲320场次,受众4.6万人次;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不捕2377人、不诉3352人;对电信、食药环等领域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892件,向党委政府报送类案调研报告26件。

  回应期盼增进民生福祉。深化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督促拆除违建6.8万平方米,处理建筑垃圾、固体废物等6000余吨。严惩危害食药安全犯罪81人,督促关停无证商家32家,从业禁止22人。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严惩犯罪119人,挽回损失3500万元。深化打击恶意欠薪专项行动,支持起诉202件,帮助264名农民工讨回724万元血汗钱。创新“公开听证+检察和解+司法救助”多元化解模式,妥善处理群众信访7825件,其中公开听证852件,司法救助498人、760万元。

  综合施策呵护祖国花朵。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严惩200人;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司法救助7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精准帮教,起诉81人,不诉207人,经帮教189人重新复学就业。全面推行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解决“混管混教”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579份,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22件;针对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校园周边商铺违法向学生出售烟酒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9件。协助卫健、民政等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提供线索36件,立查13件;配合教育部门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协同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推动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全覆盖;携手公安、电信等部门,专项整治网吧、电竞酒店、未成年人信息保护等问题;联手青岛三利集团等企业建立观护帮教基地11个,救助迷途少年227人。

  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为公正护航中展现检察作为

  着眼于追诉犯罪和保障人权,强化刑事检察。在两级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立案218件,追捕追诉60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43件,监督撤案211件。提出刑事抗诉43件。落实“派驻+巡回”检察制度,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违法456件;实质化审查“减假暂”案件1230件;监督监外执行违法401件;监督收监执行94人。审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95人,其中原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17人;依法直接立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8人。

  立足于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强化民事检察。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568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13件;监督纠正民事审判活动程序问题512件。监督、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提出检察建议394件。开展“套路贷”、司法确认程序、机动车保险等专项监督,纠正“假官司”62件,涉案金额7041万元。

  致力于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检察。办理行政监督案件592件。办理行政审判结果监督案件16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深化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办理土地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案件311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实质性化解房屋拆迁、劳动保障等行政争议118件。

  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聚焦“4+9”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92件。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开展国土、国财领域专项监督,办理案件27件,督促征缴耕地占用税、公房租赁费等2000余万元。加强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办理案件18件,修护文物设施17处。

  四、严字当头、固本培元,在为自强赋能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把握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重要思想、重大部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市检察院党组制定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61次,组织政治培训7610人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857人次。认真学习贯彻市委《青岛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细化52项具体任务,确保落地见效。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切从政治上看”逐步成为广大检察人员的生动实践。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组织技能培训、岗位练兵159期,选树业务标兵85名,29人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库。企业合规、行政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知识产权保护、基层院建设等22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性会议作经验交流。全市检察机关有38个集体、49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崂山区检察院“山海益心”被评为全国十佳检察文化品牌,市北区检察院张芹同志荣获“山东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黄岛区检察院董蕙竹同志获评“齐鲁最美检察官”。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制定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36项措施和深入推进清廉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意见、细化118项措施。常态化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1903件,增加114%。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强基导向,开展“质量建设年”“创新提升年”等活动。创新“上前一步”评查法,评查案件1802件,城阳、即墨等检察院的51起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强化大数据赋能,打造“青岛数字检察”。面对我市局部突发疫情,检察干警先后有7980人次深入抗疫一线。

  五、司法公开、接受监督,在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促进公正公信

  全方位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市两会精神,制定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47项措施。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制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上市和拟上市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二项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措施》。市人大出台《关于加强协同监督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有力支持检察工作。开展“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检察机关”活动,390名市人大代表积极参与。邀请792名代表参与监督办案,办理代表意见建议165件。

  常态化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听证、座谈研讨等636人次,办理委员提案22件。市政协制定《关于加强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的意见》,凝聚监督合力。与工商联携手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市检察院、李沧区检察院与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的做法,分别入选全国典型事例。

  多角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律师权益保障力度,办理律师阅卷3207件,监督纠正律师投诉70件。与青岛地质工程勘察院等单位深化合作,聘请517名专业人士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检察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1960人次。定期公布办案数据,发布案件信息1.4万条。

  2023年工作安排

  一是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持续发力。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扛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确保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上持续发力。紧紧围绕“六个城市”建设,制定服务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完善保障实体经济振兴发展、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的措施,加强知识产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健全企业合规案件办理模式。抓实群众信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工作。

  三是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持续发力。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常态化扫黑除恶。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打好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检察建议等“组合拳”。

  四是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上持续发力。认真落实市委《青岛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深化“法律监督行动年”活动,完善各项制度,积极推进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与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拓展公益诉讼领域,加快“青岛数字检察”建设。

  五是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上持续发力。牢记“三个务必”,巩固深化“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成果,全面提升队伍素能。升级基层基础建设, 建强“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