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郭菁荔
医疗保障关系民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最为关注的一项民心工程。今年,“职工医保缴费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提高各类生育医疗费保障待遇,适当提高部分高值耗材的报销标准”被列入市办实事。市医保局勇担重任,紧扣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安全网”和“稳定器”作用,打出“降费、提标、增效”组合拳,全力办好民生实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成本竞争力”,自2019年以来,市医保局按照职工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连续5次实施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费政策。与2019年相比,2022年青岛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由10.3%调整为8%,下调了2.3个百分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10.8%调整为8.5%。另外,为进一步缓解疫情形势下用人单位资金周转压力,自2022年7月起,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施为期3个月的阶段性缓缴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共惠及企业8万家,共缓缴资金1.87亿元,助力各类市场主体克服疫情期间经营困难,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高值医用耗材的临床需求比较迫切,且费用昂贵。为切实减轻参保人就医负担,在综合医疗需求、临床实际、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基础上,自今年起,市医保局对血管介入、非血管介入、骨科、心脏外科以及眼科等5大类60多种临床常用的高值医用耗材提高了医保支付标准。如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手术使用的心脏封堵器,支付标准由1万元提高至5万元;用于治疗严重心律失常的心脏起搏器,由3万元提高至5万元。截至11月底,青岛医用耗材的医保分担比例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约20个百分点,共为参保患者减轻个人负担约4.96亿元。同时,自今年起,市医保局首次将医保目录内医用耗材超过支付标准以上的费用纳入“琴岛e保”保障范围,充分发挥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琴岛e保”的补充保障作用,最大限度降低参保人就医负担。
国家新生育政策实施以来,为进一步发挥生育保险保障功能,降低育龄妇女生育成本,市医保局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提高青岛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青岛将产前检查费用的定额补助标准由每人700元提高至1600元,并简化优化报销流程。同时,根据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及水平,提高了对医疗机构分娩费用的结算标准,平均调整幅度达到40%以上。对参保职工个人来说,医保范围内的分娩医疗费个人无需负担。此外,对孕产妇怀孕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住院保胎及并发症、子宫肌瘤剔除术等30余种病种提高限额报销标准,大部分病种的限额报销标准提高了近1倍。还将试管婴儿技术中常用的减胎治疗纳入生育病种保障范围。截至11月底,青岛生育医疗费医保基金支出3.7亿元,同比增长约40%,共惠及5.4万名孕产妇,政策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