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磊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必须补短板、强弱项、提升能力,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要靠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乡村振兴受制于产业弱势、城乡差别等多方面因素,单靠农民群体无法独立完成,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第一,农业的产业特征决定了自身在三次产业竞争中的不利地位。首先,光合作用的低效率决定了种植业的低效率。有专业测算表明,植物光合作用对阳光的利用效率很低,低于煤、油等化石能源利用效率,与电能利用效率差距更大,这是农作物生长的天然局限,短期内无法克服;养殖业同样遵循这一能量转化规律。其次,农业自然风险大、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低。大田农业靠天吃饭的基本特点并未改变,一场自然灾害就会造成大规模减产亏损;农业投入周期长,土壤改良一般需要几年时间;生产周期以季度为基本单位,受外在因素影响多,劳动者管理精细程度对收成影响很大。到2021年底,青岛市土地规模化经营率已超过70%,但各地规模化经营的“适度”程度在规模和利润的平衡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第二,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制度造就了乡村生产要素的全方位流出。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我们走了一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路子,通过农业税、统购统销、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等途径把农业剩余转移到工业部门,对于加速国家的工业化起到了历史性作用,也通过政策手段大幅度调整了城乡之间的资源配置。改革开放后,城乡要素开始主要依据市场需求来流动,在产业竞争模式下,农村劳动力、资金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全方位向城镇、向工商业汇聚,乡村自身发展受到多方面制约,必须靠强有力的全方位扶持政策才能扭转。
乡村人才振兴要靠党建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推动乡村振兴更是如此,党的建设贯穿于乡村治理各环节、全过程。以人才振兴为例,青岛市第三次农业普查显示,2016年末,全市144.9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年龄55岁及以上的有59.1万,占比达40.8%,文化层次普遍偏低。在农民加速老龄化的现实情况下,以中老年为主体的农民从事机械化农业、数字化农业经营,面临着较为严重的适应性问题,乡村振兴面临着主体薄弱问题。
乡村人才振兴要靠党建引领,解决人的问题关键在党,党建是汇聚各方人才下乡、返乡的重要组织依托。只有发挥好各级党组织的力量,真正把五级书记的注意力凝聚在乡村振兴上面,才能打造一条逆转城乡要素流向、汇聚各方人才共谋发展的乡村人才振兴之路。首先,以基层党组织的全面优化为总纲,通过市、区、镇(街道)三级组织部门把关,打破用人地域、身份限制,配齐配强村支部书记队伍,以组织的全面振兴为乡村发展提供力量来源。其次,推动城乡人才交流常态化,通过政策引领,确立人才下乡服务的各类扶持政策,制定各类人才下乡服务的激励措施,明确参与乡村振兴人才的事业前景,激发人才下乡动力。最后,通过打造人才下乡服务平台,稳步推进城乡人力资源自由流动特别是推动城镇人力资源向乡村流动,将各方人才、人力凝聚到乡村需要的领域,做到人尽其才,发挥好下乡人才作用,加强乡村振兴的主体力量。
乡村振兴要有土地政策保障
1956年,我国广大农村建起土地集体所有制,改革开放后,土地使用制度经历了包产到户变革。目前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城乡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产生了很大变化。2012年以后,中国经济从数量的高增长转向量质并重的中高速发展,更加强调科技创新引领的转型升级,对土地要素量的需求降低,而对制度、文化等软环境要求提高。与此同时,乡村要扭转长期以来单一的产业结构,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之路,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日益增长。
多年来,我国城乡土地利用实行差异化配置,建设用地大量配置在城镇地区。除去宅基地外,农村土地用途基本上就是耕地。但要延伸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业“新六产”项目落地农村,也需要更多非农产业的建设用地指标。近年来,各级政府大力推动乡村振兴,积极谋划各种涉农项目落户乡村,但是已很难在乡村找到集中连片的建设用地,项目落地难是乡村产业振兴面临的突出难题。
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形势对土地用途配置提出了改革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曾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指示,“要根据实践发展要求,丰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因此,各地应当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土地需求变化,推进乡村土地制度进一步改革,适时调整城乡土地配置策略,满足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乡村振兴要重视工商资本的作用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项目落地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政府主导的财政资金是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近5年来,各地纷纷通过财政政策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并且辅以全方位的金融扶持政策,引导更多金融资源进入农业农村领域。
在产业振兴上,一方面要积极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方向引导作用,另一方面更要重视工商资本的力量,将其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参与者。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工商资本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国内外实践均表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较快、质量较好的地区,都得益于工商资本下乡投资农业农村。工商资本下乡能够为农村农业带来更多资金、技术,进而推动农业“新六产”项目发展壮大。更为重要的是,工商资本向乡村流动,给乡村外向型发展、市场化发展探索了新路。工商资本为乡村带来市场化的经营理念,增强乡村经济活力,带动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促进农业的现代化转型。与此同时,工商资本下乡能够提升农民权利义务意识、培养契约精神和法治思维,进而有利于乡村治理现代化。当然,工商资本作为市场逐利主体,也会存在一些负面影响,应当加强政策引导,扬长避短。
乡村振兴要注意发挥本地优势
乡村振兴是一项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各地“三农”发展水平实际上是地方综合实力的比拼。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应当遵循产业发展客观规律,充分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根据本地情况谋划布局,进行差异化竞争。针对乡村产业特色化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地制宜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立足特色资源,坚持科技兴农,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因此,各地乡村振兴之路应当有效结合当地的实际条件,挖掘利用好特色资源,充分发挥本地特色优势。
青岛在乡村振兴方面具有三方面优势:其一,青岛承载着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战略平台优势,是乡村治理“莱西经验”的发源地、下辖的“一区两市”承担着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重要使命,处于探索乡村改革发展的最前沿。其二,多年来青岛市主要农副产品自给率在全国大城市中名列前茅,综合保障能力同类城市领先。其三,青岛市农产品具有高度外向性特点。2016年至2021年,青岛市农产品出口额已连续6年超过300亿元,居全国城市首位,这也为青岛现代农业发展、农民普遍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路径支撑。
(作者单位:青岛市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