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企业200万元奖励,给予新获评中国驰名商标100万元奖励——

即墨:十二项重点政策扶持企业发展

青岛日报 2022年10月20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涛

  本报10月19日讯  近日,《即墨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对外发布,重点从创新平台建设、研发投入、成果产出、知识产权战略、技术交易转移、技术改造、数字经济、质量品牌建设、金融支持、绿色集约发展、提升经营管理、承担社会责任十二个方面,对企业进行扶持。

  对新认定为青岛市级以上院士工作站,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50万元,给予每名进站院士科研资助3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对企业研发生产的新通过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成套装备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台设备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配套奖励;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青岛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即墨区通过创建各类创新平台,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对于企业加快创新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也将为推动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供不竭动力。在支持企业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即墨区提出,对当年通过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200万元配套奖励;对当年通过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配套奖励。

  “政策”还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其中,对当年获得国家、省、青岛市自主创新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项目,按照项目扶持资金的50%给予配套补助,配套补助资金以承担单位当年实际地方财力贡献为限,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当年享受青岛市研发费用补助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青岛市补助额度的50%给予配套补助,配套补助资金以当年实际地方财力贡献为限,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强化企业质量品牌支撑方面,根据“政策”,对新获评的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青岛市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励,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还有对新获评中国驰名商标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给予申报企业或组织2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中华老字号”“山东老字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