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10月26日至28日举行

王鲁明主持会议
青岛日报 2022年10月20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佳旎

  本报10月19日讯   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鲁明主持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12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10月26日至28日举行,会期2天半。

  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建议议程为: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审议《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草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第三批)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第三批)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作出相应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重点低效片区(园区)开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市重点低效片区(园区)开发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李红兵、栾新、韩守信、张建刚、陈金国、华玉松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