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村级共富公司,莱西有了《办法》

探索管理运营新模式进一步深化拓展“莱西会议”经验
青岛日报 2022年10月19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李德银  通讯员  魏康  周德成

  本报10月18日讯  “国轩电池、海氏海诺、北京汽车制造厂等企业还有用工需求,近期还要帮忙招聘一批工人。”“基建、绿化和物业服务等业务,需要保质保量干好,坚决不能掉链子!”……今天上午,姜山新村成立的村级共富公司姜山众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内,正在举行第一场关于业务发展的会议。

  作为山东省内最早成立的首批村级共富公司之一,姜山众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发展迅猛。记者从莱西市获悉,为促进以姜山众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共富公司更好发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富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快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莱西市姜山镇将加强村级共富公司规范化管理、促进共同富裕作为当前基层党建和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专门研究出台了全省首个《村级共富公司管理办法》,为村级共富公司的管理运营探索出新模式,进一步拓展“莱西会议”经验。

  今年以来,青岛围绕深化拓展“莱西会议”经验,创新探索“乡村公共资源+共富公司”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蹚出了一条加快乡村共同富裕的“青岛路径”。作为“莱西会议”经验的发源地,莱西市在组建发展共富公司方面走在前列,按照“市级主导、镇街整合、村庄承接”的思路,在市级成立莱发、莱昌、莱富3家共富公司,按照“南强、中优、北美”战略分区,注资12个镇街的乡村共富公司联营共建,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出资控股成立村级共富公司73个,构建起“3+12+N”集体主导的三级联动共富推进体系。尤其是以姜山众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村级共富公司,充分挖掘域内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有效破解合作社存在的市场地位不对等、对接市场能力不足等问题,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实现村集体和村民共富,奏响“组织共融+资源共享+乡村共富”的乡村振兴协奏曲。

  据了解,《村级共富公司管理办法》在严格遵循各级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村级共富公司作出精准规范,明确村级共富公司发展主旨在于坚持一个宗旨、理顺两个关系、防控两种风险、履行一项义务。《村级共富公司管理办法》核心宗旨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规定共富公司法人由新村党组织书记或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担任。理顺对内和对外两个关系,对内新村集体是公共资源所有人,共富公司受委托运营,有经营权无所有权;对外共富公司不允许社会资本注资,子公司社会资本注资参股比例不超过49%。防控内部和外部两种风险,内部设立“共富公司运营监管中心”专门监管,明确了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对外共富公司是有限责任制,避免了集体经济遭受连带风险,不得提供担保避开高风险领域。履行好反哺集体这项义务,作为村集体所有公司,规定共富公司每年必须向新村上缴利润,始终确保集体经济壮大。

  《村级共富公司管理办法》还规范了共富公司创办程序,对共富公司法人、董事长、董事、监事的选举和任用作出严格规定,明确了共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该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村级共富公司监管空白,标志着莱西市共富公司进入规范化运营阶段,将逐步为乡村振兴、实现农村共富发挥载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