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表彰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其中,市北区检察院张芹榜上有名,获评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今年40岁的张芹,现任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此前还先后荣获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公诉人、青岛市政法先进典型、青岛市三八红旗手、青岛市市北区劳动模范、青岛市市北区工人先锋等荣誉称号。
张芹从事检察工作12年,始终坚守刑事检察办案一线,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900余件,涉案人数1500余人。她带领的部门被评选为“全市优秀办案团队”“山东省青年文明号”。
张芹的办公室里,案卷是绝对的“主人”,这些以“箱”计的案卷只是张芹办过的案件中极小的一部分。“这些不仅是案卷,是一个又一个的人生。”张芹说。“案子办得越快、质量越高,人民群众的损失才能尽可能地挽回,这是一名检察官的初心。”
办公室的柜子里还有几面锦旗,每一面锦旗背后都有张芹公正高效办案的故事。比如有一面锦旗,是一起“以帮孩子找工作为名”的诈骗案结案后,一位被骗60多万元的受害人送的。为了帮受害人挽回损失,张芹与同事一起排查了上百页的账户明细、十几名证人,最终为受害人追回了损失。
张芹曾经与专案组成员一起承办过专项斗争以来市北区第一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她作为案件主办人,一头扎进近十万页的卷宗中。那时张芹的爱人还在部队工作,张芹一边办案、一边还要照顾上小学的女儿。不知道有多少个深夜,张芹回到办公室时,女儿已经坐在椅子上睡着了。在连续5天的庭审中,她用充分的庭前准备、严密的证据体系,对16名被告人和30名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全面有力的答辩。最终,主犯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他十余名被告也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张芹担任市北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后,和所带团队主要负责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和网络犯罪等案件的办理。近年来,仅涉众型的非法集资案件就办理了151起,为投资人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非法集资类案件受害人人数众多,涉及资金数额大,取证、追赃困难,一些受害人由于情绪激动,常到检察院信访,其中不乏把大半辈子的血汗钱投进去的老年人。对于来访的受害人,无论手头多忙,张芹总是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耐心接访,面对情绪激动的投资人,悉心答疑解惑,并从中找出投资人反映的重要线索,联合公安机关追赃挽损,将受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
面对金融犯罪、网络犯罪高发的态势,张芹带领办案团队不断破解难题,组建经济犯罪检察业务核心团队,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在办理某职务侵占案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犯罪嫌疑人转移赃款前成功冻结账户,为受害公司追回赃款900余万元。同时她还组织人员为该公司梳理账目,厘清管理思路,有效避免了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近期,张芹带领团队办理了邓某等21人利用女主播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21人中有13人系刚毕业走出校门的学生。给嫌疑人多次释法说理,使嫌疑人真正地认罪悔罪,重塑人生观和价值观并积极退赃退赔,为受害人挽回了部分损失。
在刑检一线12年,张芹处理过的犯罪嫌疑人数不胜数。有些涉黑犯罪嫌疑人在提审中对检察官大放厥词。面对一身正气的张芹,不少犯罪嫌疑人态度也从嚣张跋扈变为主动配合调查,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张芹说:“我就是要把每一起案件办好,让有罪者伏法,用行动给受害人以慰藉。”
张芹在办案工作中还坚持“抓住的问题精准、提出的建议可行”的理念,带领部门干警发挥诉前主导作用,探索构建“大指控”格局,经验材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通过一份检察建议促进解决一个方面、一个领域、一个时期的问题,近十年来,张芹带领团队对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78份,均得到落实回复。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张芹十几年来坚守的“办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