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火化通告

青岛日报 2022年09月23日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有关规定,青岛市殡仪馆将对长期存放馆内的下列2具遗体进行火化,现予以通告。

  翟德胜,男,户籍地: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城东街道峨嵋山路55号院2号,身份证号:370304198802110819。2021年11月26日,翟德胜因患肾综合征出血热死于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遗体一直存放在青岛市殡仪馆。

  李云,男,户籍地: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兴华街道四流中路221号241户,身份证号:370206196707224017。2022年6月17日,李云在青岛市李沧区文昌路39号6号楼1105户被发现死亡,遗体一直存放在青岛市殡仪馆。

  如有认领上述遗体的亲属(单位、组织),可在该通告刊登后30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并到青岛市殡仪馆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遗体认领等手续,我馆将按照有关规定对遗体火化。

  特此通告

  青岛市殡仪馆地址:青岛市重庆南路178号,咨询电话:0532-84961529。

  青岛市殡仪馆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