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城,我们的家

青岛日报 2022年09月13日

  王学义

  从西镇的团岛车站到东部的台湾路,在市南区50多个重要交通路口,活跃着一支身穿红马甲、头戴小红帽的队伍。他们就是市南区文明引导志愿服务队,71岁的宋乐玉是这支队伍的总队长。近日,她拿着印有“文明赢得尊重”字样的小红旗笑着说:“能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尽一分力,既是我的责任,也是一种光荣。”在青岛,无数像宋乐玉一样的市民,用实际行动书写着“文明”二字,让这座城市越来越有魅力。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关键在于“典范”二字。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升级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桂冠上的明珠,更具引领性、示范性和标杆性。而“典范”所追求的是更高水平的城市文明、城市品质和综合竞争力,是更高效的治理水平、更优美的生态环境和更良好的文明习惯。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根本目的,是增进人民福祉,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要做到这一切,必须依靠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

  城市是文明的载体,市民是城市的主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锚定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目标,积极行动、强化措施,推动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而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离不开我们每一位市民的大力支持。城市优美和谐的环境秩序,需要我们共同维护。城市良好的道德风尚,需要我们一起倡导和践行。文明并不抽象,它体现于日常生活的细节中,体现于具体的行动之上。可以在“口”中表达文明,在“手”上呵护文明,在“脚”下展现文明,比如,不乱贴乱画、乱圈乱占;使用礼貌用语、做好垃圾分类;文明饲养宠物,遵守交通秩序等。总之,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要以“家人”的姿态,从自身做起,让文明因子融入血液中,并内化为一种习惯。

  广大市民既是创建的“主力军”,也是最大受益者。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一个造福社会、改善民生的长效工程,给城市带来的是全方位提升,带有鲜明的惠民底色。通过着力解决“堵”的问题,持续整治“乱”的现象,扎实做好“美”的文章,老百姓感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触得到的变化,不仅受益指数和满意指数大幅度提升,还激发出了发自内心的积极性。越来越多的市民,满怀着对家园的热爱主动加入进来,为创建增砖添瓦。在人们心中,文明不仅牢牢扎下了根,还开出了绚烂之花。比如,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在青岛,像宋乐玉这样的志愿者,已经注册了171万余人,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多达1.4万余支。由此,也可以窥见这座城市的文明底色。

  城以人为本,人以城为家。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人与城的良性互动,也是人与城的美好共赢,需要始终坚持“为民靠民惠民”,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只要每一位市民都献出自己的一分力量,就能汇聚起浩瀚的文明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