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青岛日报 2022年07月08日

(青黄)应急执行催告〔2021〕sg009A号

 青岛乐豪斯工程配套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1年11月24日对你(单位)作出的(青黄)应急罚〔2021〕sg009A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尚未履行,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单位):于2022年7月21日前将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大写),加处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大写),(合计:人民币陆拾万元)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西海岸新区分行。

 如你(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青岛市黄岛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