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将实施

7月1日起坐地铁不能外放电子设备声音

青岛日报 2022年07月01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建亮

 本报6月30日讯 为有效维护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保护乘客和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市出台《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并将于7月1日起实施。

 该守则由市交通运输局依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等文件起草,共十四条。从票务、禁止携带物品、安全检查、进站安全等方面,对影响和威胁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扰乱运营安全和秩序、威胁乘客乘车健康和安全、有损社会公德等行为作出界定。

 2015年,青岛地铁开通首条线路。截至目前,青岛地铁已开通运营6条线路,运营里程284公里,运营车站128座,规模位居全国第十。2021年,全市轨道线网总客运量达2.47亿人次,日均客运量67.6万人次。1号线全线开通后,线网日均客运量85万人次,公共交通分担率达24.5%。今年以来,地铁客流持续增长,6月20日至22日客流量连续三天突破百万人次。

 “随着我市地铁线网的扩容、客流的攀升,以及人们出行习惯的改变,一些地铁运营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急需找到新依据去解决。”青岛地铁运营公司线网管控部负责人陈立乾举例说,过去一段时间,乘客关于地铁内使用外放的反映较多,青岛地铁在列车广播中增加了“请勿外放电子设备声音”等文明提示内容。此外,没有明火但气味明显的电子烟大为流行,也给运营管理提出了新问题。由于没有相关的规定、政策支持,制止此类行为缺乏依据。而即将实施的乘客守则对此有明确规定,不得有“在车站、列车内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在车站、列车内吸烟(含电子烟),点燃明火”等行为。青岛地铁运营公司总经理助理赵宏宇表示,乘客守则的出台有利于维护安全的运营环境、文明的乘车秩序、和谐的乘车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