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 服务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 保障实体经济振兴发展

青岛中院发布两个《意见》和典型案例

青岛日报 2022年06月17日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制定《关于为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为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青岛中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两个《意见》及服务保障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实体经济振兴发展典型案例。

 在此选登部分典型案例。

 青岛新某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青岛中某置业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

 ——多措并举盘活停滞4年烂尾楼盘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青岛新某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债权转让取得案外公司对青岛中某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并依据生效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调解书确认青岛新某置业有限公司对某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折价、拍卖、变卖后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但该项目自2018年起因青岛中某置业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停工烂尾已达4年之久,并涉及130余户预售购房人和10余个债权人,财产处置面临重重困难。

 青岛中院立案执行后,引导青岛新某置业有限公司整合4起关联案件债权,并依法拍卖项目下土地及在建工程。网拍流拍后,依法促成青岛新某置业有限公司接受以物抵债方式,一并解决案涉建设工程款问题,抵偿债权共计13.54亿余元。期间,针对预售房产不同情形进行分类处置,充分有效保障预售购买人合法权益;通过发挥继续执行责任险作用,切实维护执行异议人合法权益。成功抵债后,青岛中院于2022年5月依法解除案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查封,目前案涉项目已进入复工程序,闲置4年的烂尾楼盘得到盘活。

 【典型意义】案涉项目地处青岛东部商圈核心位置,项目长期停工烂尾,严重影响青岛城市建设。青岛中院强化责任担当,依托“党委领导、府院联动、司法主导、依法处置”的执行模式,成功解决了债权整合、购房业主权益保障等难题,并充分发挥继续执行责任险等新型财产处置配套机制作用,打通执行中的堵点,通过“以物抵债”方式一揽子执结4起案件,依法解除案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查封,案涉项目得以成功盘活,对提高土地开发使用效率、提升青岛城市形象具有积极作用,依法保障了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顺利开展。

 于某波、于某超申请执行莱西市某集团公司、莱西市某制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灵活采取替换查封物措施推动片区土地房屋搬迁

 【案情简介】于某波、于某超通过债权转让取得案外银行对莱西市某集团公司、莱西市某制品有限公司的债权,并变更为申请执行人。莱西市某集团公司自2001年起经营陷入困顿,欠下大量债务无力偿还,其名下的土地和房产陆续被法院查封,其中240亩土地位于莱西市某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内。因上述土地房产涉及司法查封及莱西市某集团公司内外部纠纷等一系列错综复杂问题,该建设项目推进陷入停滞。

 莱西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迅速组建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专业化执行团队,制定执行方案,通过与项目建设指挥部沟通,并协调各方当事人,灵活采取以查封拆迁补偿款替换涉案土地房屋查封的方式,解除了对莱西市某集团公司名下项目所需土地的查封,有力推进了土地清障及搬迁工作。目前,案涉240亩土地已经全部顺利收回。

 【典型意义】案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莱西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域。为保障重点建设项目高质高效推进,莱西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及时主动跟进,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强化司法执法协同,依法以替换查封物的灵活方式,打通了片区土地清障和房屋搬迁的难点堵点,有力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同时也为解决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项目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提供了法治框架内的破解思路和解决路径。

 山东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诉青岛某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高效调解助力优质生物医药企业抓住发展机遇

 【案情简介】山东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某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案件经一审判决、二审发回重审后,某生物材料公司又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提起反诉,且提出多项鉴定申请。该公司系专业从事海洋生物医用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属首批山东省科技型企业科创板上市培育库企业,已进入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库。为防止因案件审理周期较长而贻误公司发展重大机遇,避免给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造成损失,崂山法院确定了尽快调解、从快办理的办案思路。通过庭审明确争点后,开展多轮次调解工作,并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某生物材料公司支付某工程集团工程款,并通过定向增发新股的方式给付某工程集团股份,某工程集团协助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链是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中确定的十大新兴产业链之一。涉案企业是专业从事海洋生物医用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崂山法院坚持服务发展大局,积极转换办案思路,通过快速有效的调解工作,避免了因鉴定及多次开庭而使办案周期延长,为企业发展争取了宝贵时间,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注入了司法动能。

 常州某公司诉某化学(青岛)公司、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列合同纠纷案

 ——把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保障高端化工项目顺利投产

 【案情简介】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市某区投资建设新材料与氢能源综合利用项目,并成立某化学(青岛)公司具体负责运营。该公司与常州某公司签订标的额3500万元的干燥机买卖合同,后双方因货物质量和货款给付等产生纠纷并互诉至黄岛法院,且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某公司在其他城市也涉及诉讼。考虑双方在化工行业的重要骨干地位及所涉系列案件的案情,黄岛法院确立了运用调解在一审中一体化解决矛盾纠纷的思路,并通过现场勘验取证、组织5次开庭和20余次调解,推动双方不断缩小争议范围,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据调解协议,常州某公司为某化学(青岛)公司更换全部主要设备,某化学(青岛)公司支付货款,连同双方在其他法院的纠纷一并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高端化工产业链是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中确定的七大优势产业链之一。案涉项目是山东省首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高端化工项目,也是青岛市近年来投资较大的工业项目。黄岛区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把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通过细致精准、专业高效的调解,一体化解决了争议双方的所有纠纷案件,确保了案涉高端化工项目的投产运营,彰显了人民法院为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链保驾护航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