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本报6月7日讯 “这段时间,我没有工作,全职在家里贴身照顾两位老人,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日前,李沧区沧口街道人社中心接到社区居民张国伟(化名)的求助电话。今年4月,张国伟与工作单位办理了解聘手续,回家照顾家中父母。但没有了收入来源,整个家庭生活也愈发困难。这时,张国伟想到要办理失业登记和申请失业保险金。了解到张国伟的情况后,该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指导,帮助张国伟线上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成功申请失业保险金。
为激发市场活力,守稳就业基本盘,日前,全市积极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实施了一系列惠企利民政策,不断向社会释放政策红利,牢牢兜住了失业保障底线。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2017年起,按照国家、省部署实施失业保险费降费政策,青岛市失业保险金征缴费率由1.5%降至1%,每年为企业减负达7.8亿元。同时,阶段性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2020年2月我市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行减免,共为25.1万户企业减免失业保险费6.5亿元。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实施失业保险费缓缴,2022年4月,我市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五大类企业实施缓交失业保险费政策,预计全年缓收失业保险费1.12亿元,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积极保障。
此外,为缓解受疫情反复等因素影响的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困难,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切实兜牢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底线,我市多措并举,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在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执行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目前,我市平均每月为5.5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2亿元。同时,自2020年3月起,我市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截至2022年5月,已为16.4万人发放失业补助金5089.97万元。除此之外,我市还实施价格临时补贴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当满足启动联动机制条件时,将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自2019年以来已累计为74.47万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5亿元。
实施惠企利民政策、释放政策红利的同时,全市深入推进智慧就业,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全面推行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实现更多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目前,群众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可通过在线申请,或者到全市任一公共服务机构(包括街道保障中心)线下办理,而且服务对象在进行失业登记的同时即可完成失业保险金申领,无须二次申请。另外,全市积极探索实施失业保险金申领无感认证,通过信息系统比对核验,让群众一次申请失业保险金后,在其失业期间便可逐月连续领取,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便捷群众。
“日前,全市发布了‘稳增长89条’,其中包含了人社部门牵头实施的5项政策措施,明确了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就业等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持续放大惠民政策倍增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