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兰高速改扩建双埠至河套段效果图。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建亮
通讯员 杨 亮
本报5月23日讯 在国内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地方政府和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投资划分比例一直是笔不好算的“经济账”。随着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全面实施,这道难题有了青岛“解法”。近日,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总指挥部印发《青岛市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投资界面划分指导意见(试行)》,这是全国首个关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投资界面划分的指导意见。《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厘清青岛高速公路建设单位与沿线区(市)政府在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中的投资界面,处理好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受益和投资、近期和长远的关系,规范青岛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实施,助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目标任务落地具有重要意义。
在《意见》起草过程中,市交通运输局积极研究借鉴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系统梳理省内外高速公路改扩建投资界面划分的经验做法,充分考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涉及的各类场景,结合青岛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实际,认真研究起草,多轮修改完善,广泛征求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单位、沿线区(市)政府、设计单位以及业内学者专家意见建议,最终形成并出台。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处处长王在峰介绍,《意见》包括建设内容、投资界面划分原则、投资界面划分意见、工程融资出资方案和其他事宜等5部分,对高速公路改扩建涉及的主线及枢纽互通立交工程、互通立交(含收费站)工程、服务区工程、分离立交工程、连接线工程、其他工程等6大类1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投资界面划分意见,并对工程融资出资方案提出了4个方面的具体指导意见。《意见》提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应坚持“统筹规划、兼顾长远,注重实效、指标合理,集约节约、经济适用”的原则,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基础上,兼顾地方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走向、技术标准等要按照规划和国家有关规范执行,工程投资主要由高速公路建设单位承担。若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需为未来发展预留条件,确需变更高速公路主线、互通立交、分离立交、高架桥等构造物规模及标准的,在符合规范和相关审批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谁主张、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对于提高常规设计标准部分而增加的投资,由提出要求的区(市)政府或相关单位承担。
针对工程融资出资方案,《意见》提出,高速公路建设单位要发挥融资渠道多元、融资成本较低的优势,结合项目建设统一进行融资,减轻沿线区(市)政府当期出资压力。按照“权责对等”原则,沿线区(市)政府应积极履行出资义务或提供土地综合开发便利,在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供应、综合开发、配套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为支持平度市、莱西市跨越式发展,对于涉及平度、莱西两市出资事宜,由高速公路建设单位会同平度市、莱西市或相关单位协商合作途径与模式,并给予一定优惠支持。
按照青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今年年底前将启动实施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该意见的出台,为项目加快落地创造了良好环境,前期工作会较以往进一步提速。”平度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傅元帅表示,该指导意见明确了征地拆迁、新增立交等热点问题的出资和建设模式,让地方政府的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出资事宜有据可依,有利于增强地方政府协同配合开展前期规划研究的积极性,缩短项目落地周期。
作为青岛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的主要建设单位,青岛交发高速公路发展集团总经理史陈鹏也认为,该指导意见明确了收费公路建设边界、新增建设规模投资界面划分等关键问题,有助于同沿线区市更加合理地确定项目投资界面,促进企业良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