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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是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教育公平。2021年,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和财政、教育等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工作,资助力度进一步加大,为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 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
(一)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扩大使用范围。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将青岛市属高校学生纳入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政策范围。为激励青岛市属高校学生成长成才,2021年,由青岛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青岛市市属高校学生落实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政策。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将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全部纳入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二、学生资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2021年,各级财政投入学生资助资金5亿余元,通过“奖、助、贷、免、补”等多元化方式,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资金投入比上年度增加6130.81万元,增长13.6%,资助资金首次突破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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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前教育阶段
免除公办幼儿园残疾幼儿、孤儿、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保教费,对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幼儿按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补助;对全市经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两档,一档1800元,二档2200元。
2021年,为665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发放政府助学金,财政投入1342.5万元;为623名残疾幼儿、孤儿、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免除保教费28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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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义务教育阶段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免费配发教科书和作业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2021年,为全市义务教育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财政投入近1.32亿元;为1726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财政投入1257.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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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免除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年2000元,具体分两档,一档1500元,二档2500元。
2021年,为12770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财政投入2586.76万元;为1302名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208.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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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021年,为8.5万名中职学生免除学费,财政投入1.7亿元;为5574名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发放助学金,财政投入1114.9万元;为113名中职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财政投入6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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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高等教育阶段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三档,一档2200元,二档3300元,三档4400元。
4.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5.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6.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本专科生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
7.免学费。对考入市属高校的山东户籍原建档立卡(国标、省标)学生免除学费,对考入普通高校的青岛户籍原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费。免除标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8000元以内据实免除。
8.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9.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对2014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市区(市)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进行学费补偿。
2021年,为3997名品学兼优的高校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1952.15万元;为16232名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含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6509.295万元;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为2632名青岛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620万元,财政承担风险补偿金和贴息345.15万元,贷款人数和贷款金额为历年最高;为1168名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485.36万元;为3606名服兵役和赴县级特教学校任教的高校学生补偿学费4890.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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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发展基金会奖教助学成为有力补充
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学生资助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大力发挥教育发展基金会平台作用,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到教育事业中。目前,拥有青啤、海信、利群等社会知名企业、团体和个人冠名的岛城教育慈善品牌40余个。2021年,共募集捐赠资金及物资692万元,教育公益活动支出1336万元(当年支出不低于上年收入的70%),为帮扶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公平做了有力补充。
“寒窗基金”自1998年设立以来,连续24年共向全市升入普通本科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资助金1200万元,帮助了4000名寒门学子顺利迈入大学的校门,成为我市影响深远的慈善品牌和社会各界支持教育、奉献爱心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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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分项统计口径与合计不完全一致的原因,可能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