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娟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进行总结,成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推进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思想指导。
乡村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上世纪八十年代,青岛市诞生了基层组织建设的“莱西经验”,即“以党支部为核心,抓好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强化整体功能,以村民自治为基础,抓好民主政治配套建设,启动内在活力,以集体经济为依托,搞好社会化服务配套建设,不断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三个配套制度建设”经验,对我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后,青岛市继续深化拓展“莱西经验”,深入挖掘其新时代内涵。 “莱西经验”不仅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化实践,更是乡村治理中的民主实践。在新时代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继续深化拓展“莱西经验”,要与充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密结合起来。首先,“莱西经验”孕育于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民主实践中,而村民自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制度之一。其次,“莱西经验”的实质是明确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地位,而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第三,“莱西经验”中许多要素是由基层农民群众发明创造,并在充分吸取群众智慧基础上由党委政府总结提炼而成,满足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意愿,而人民当家作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
以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中国共产党的根基、血脉和力量所在。农村人民群众是乡村治理中的核心主体,是乡村基层治理工作的最终评判员。在当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仅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根本出发点,也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出发点,要通过实施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农村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检验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准。
以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要始终坚持以协商民主凝聚思想共识。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在扩大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防范化解各种风险与矛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等方面,都展现出了独特的政治优势。协商民主作为通过对话、讨论、辩论等途径而形成合法决策的民主形式,追求平等性与包容性,决策的合法性源于利益主体之间沟通、辩论的过程。协商民主嵌入乡村治理中,由于决策过程中可以反复讨论,贯彻决策的整个过程,因而提高了决策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为村民的利益诉求与矛盾纠纷构建交流与沟通的平台,起到缓和冲突和协商达成共识的作用。要把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有机结合,使人民民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从而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
以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要注重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过程人民民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够形成、发展和实现,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直接联系群众的纽带。“莱西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在于其核心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是以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前提,要以政治功能统领服务功能、行政功能、引领功能和组织功能,从而使乡村治理中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走在正确的政治轨道上,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作者单位:莱西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