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棋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绿色金融越来越成为金融机构追逐的方向。而绿色金融要快速发展,亟待统一标准,才能更好地服务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并成为共识。
也正缘于此,央行研究局近日发文表示,下一阶段,央行将推进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激励约束,发展多样化金融工具,继续深化绿色金融地方试点和国际合作,有力、有序、有效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
当前政策上对什么是绿色,什么是非绿色,并无明确的定义。《绿色信贷指引》《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只是从项目、产业类别上界定了什么是“绿色”,有些地方依据绿色项目库,确定金融支持的对象,这些与2030和2060目标以及绿色转型以及绿色评级差别较大。即使按照上述指引,也不是所有这类企业都可以发债或者予以贷款。因此,亟待建立绿色标准,尤其是技术标准,在企业产品、项目认证上确定其绿色。界定绿色和绿色标准,有利于金融精准、有效支持、推动绿色发展和绿色转型。
绿色项目特别是环保项目通常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呈现出资金需求量大、投资期限长等特征,且其经济效益在短期内往往较低,故商业性金融机构支持意愿不强。同时,从长远来看,绿色项目也存在一些风险问题,比如部分绿色项目不可持续、部分产业的绿色转型进程不达预期均对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造成挑战。
此外,金融机构与绿色主体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也是阻碍因素之一。由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起步较晚,不同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意愿和披露水平差异较大,信息披露的评估机制亟待完善。金融机构较难通过公开权威渠道获得市场主体的“绿色”信息,使得必要的审核程序较难开展。同时,企业在环保部门登记的信息往往也存在一定滞后性,金融机构据此开展风险评估亦不够准确,制约了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
对大多数商业银行来说,绿色金融主要围绕绿色信贷产品的研发、创新展开,但由于受到种种客观因素的制约和起步时间较晚的限制,绿色金融业务并未得到大范围扩展,多停留在产品体系结构的构建,有效落地规模较小。
因此,明确标准,才能让金融机构准确把握“绿色”的涵义,这是绿色金融规范发展的前提,更是确保规则“引导绿”而非“统计绿”的关键,如此绿色金融才能更加蹄疾步稳地向“绿”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