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冰、姬兴武等办结一起“不予追诉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展现出律师的专业高效与真情温暖。文康律师所党委副书记袁椰、高级合伙人田冰与团队律师姬兴武近日与前来表示感谢的当事人进行了座谈。
据田冰律师介绍,魏某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是一起发生于多年以前的重大刑事案件。魏某某在2020年11月份到案后,其家属委托文康律师田冰、姬兴武作为辩护人。经过长达一年多的律师工作,最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不予核准追诉,魏某某取得不起诉处理的结果。
案件办理过程中,田冰律师在第一时间会见魏某某了解案情时,发现该案年代久远,很可能已经过了法定追诉时效。但司法实践中,对于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仍存在很大可能被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仅在2020年度便核准追诉了35起陈年命案。同时,田冰律师了解到魏某某的家庭以及被害人的家庭均十分困难,如何有效化解纠纷、弥缝社会关系将是影响本案处理的关键因素。田冰律师多次沟通办案机关到魏某某家中及所在村镇走访,使办案人员详细了解到魏某某一贯遵纪守法、社会评价稳定,没有再犯危险性,同时对其家庭环境、生活状况可以有客观的认识。经过坚持不懈地与被害人家属积极沟通,深切表达魏某某的真诚悔过态度,缓和被害人家属对于魏某某的追诉情绪,最终,魏某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谅解,办案机关也对魏某某的社会危险性有了一个准确、向好的认定。
最终,该案启动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魏某某作出不予核准追诉的决定,案件取得不起诉的结果。
田冰律师在回顾整个案件后表示,刑罚只是一种结果,并不是目的,在国家强调社会治理效果的当下,实现犯罪预防目的、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与缓和社会关系是刑法实施的应有之义,也是刑事辩护律师践行自我价值时应秉承的价值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