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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纠纷各执一词 热线调解普法止纷

青岛日报 2022年01月21日

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始终致力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高度重视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高效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快速圆满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2021年6月6日,吕某应聘到某保洁公司担任短期保洁员,负责某小区的楼道和院内卫生清扫,每月工资标准2000余元。期间,保洁公司以吕某违反公司规定为由,扣除其100元劳务费用,吕某不接受,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并解除劳动合同,但保洁公司一直未支付吕某劳务费用。2021年7月13日,吕某致电青岛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调解过程】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吕某详细了解情况,得知吕某确实存在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调解员对其进行了耐心劝说,吕某表示接受公司的处罚。调解员又联系了保洁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解释公司规定员工工资均为次月结算,并非故意拖欠,且吕某在工作期间存在迟到、着装不规范、违规收集垃圾变卖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按照公司规定应扣除其部分劳务费用。调解员指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现双方已解除劳动合同,且吕某表示接受公司的处罚规定,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公司应为其结算相应劳务费用。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劳务公司承诺将尽快为吕某结算工资。

 【调解结果】调解员按照工作流程回访监督案件进展时,吕某表示日前已收到保洁公司结算的工资两千余元,并对调解员的努力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