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青岛日报 2022年01月19日

臧兆强:

 我单位于2021年12月18日登报通知你于2021年12月20日前到单位办理相关劳动手续,你至今未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现已逾期,我单位将依法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请于2022年1月30日前至青岛市分行人力资源部(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天泰金融广场A座12层)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人力资源部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