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已全部实现开放共享

青岛新增共享停车位近2万个

青岛日报 2021年12月31日

■全市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已全部实现开放共享,停车场共有360余个。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文/图

 本报12月30日讯  年末岁尾,青岛破解“停车难”工作又迎来新利好!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充分运用共享思维解决城市停车难题,全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共享,盘活既有停车设施资源。目前,全市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已全部实现开放共享,停车场共有360余个、近2万个泊位。另有4个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待院内施工完毕后将面向社会开放。

 “根据国内先进城市的经验,缓解停车难除了扩大停车设施供给以外,另一个重点方向就是盘活存量停车资源。我市按照‘成熟一批,开放一批’的原则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开放共享。同时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遵守共享停车场相关管理规定,遵守停车场错时共享时间规定,按照场内引导标识规范停车;不得损坏停车场内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不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的,或两次(含两次)以上违规停放、不按规定驶离且拒不整改的车辆,将纳入黑名单,不再享受共享服务政策。”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发展中心负责人说。

 停车场共享对象为7座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开放时间具体如下:一是工作日期间,原则上当日18:00后开放,次日7:30前必须驶离。当日22∶00至次日6∶00不予进出;二是休息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候开放,当日22∶00至次日6∶00不予进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开放时间会因单位工作性质存在一定调整,详情请市民朋友关注共享停车场宣传告示牌或咨询共享停车场现场管理人员。停放车辆须于开放时间结束前驶离停车场,以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如遇救灾应急、重大活动等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对外开放的,停车场产权管理部门将预先对外公告,并明确恢复时间。广大市民朋友可关注青岛静态交通公众号,线上查询共享停车场相关信息。同时,配合共享停车场智能化改造,我市将逐步实现线上预约功能,方便市民朋友有序、便利享受共享停车服务。

 缓解停车难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长期性的工作,除了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外,下一步,还将依托“全市一个停车场”信息平台,以机关事业单位共享停车为基础,不断扩大停车共享范围,推动我市停车共享向全域共享、全社会共享迈进。一是逐步智能化改造机关事业单位共享停车场实现服务升级,方便市民通过信息化平台享受查询、预约停车等服务。二是多措并举推动经营性停车场共享。未来两年里,依托“全市一个停车场”平台,逐步完成商场、酒店、写字楼等经营性停车场共享,为市民提供更大范围的停车共享服务。三是以人为本探索住宅小区错时共享。依托“智慧物业”“智慧公安”“智慧安防”进一步探索推动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闲置停车资源面向周边市民错时共享。